东南网1月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林毅彬 )近日,厦门一名女子购置了一台手提电脑,用了不到两个月,电池就“疲软”了。她怀疑电池被偷梁换柱,要求换新机。三番五次与商家协商无果后,记者介入调查,商家同意更换新电池。 事件:电池用不了一小时 市民芊芊(化名)是一家外企的小白领,去年11月初,她在湖滨南路某电子商城购置了一台知名品牌电脑。“配置还不错,当时优惠还蛮多,一共花了7000多。” 她常常带着电脑出差,“有时候在动车上也要处理一些邮件,这个电脑很轻巧,不用一直充电,很方便。”然而,用了不到两个月,问题来了。 为了方便工作,芊芊习惯性地充满电后就拔掉插头,“我发现经常提示电量不足,电量的百分比也很错乱,忽高忽低。”她经过观察发现,充满电时续航常常不足1小时。“刚买的时候一般在两三个小时。这才多久?还会发烫,我怀疑是翻新机,电池被换了。” 芊芊找到商家检测,电池却没毛病,“他们说都是原装的,不存在问题,是我使用不当。还说用的时候插着插头就没事了,岂有此理?”她与对方协商换货,却被拒绝。“懂行的朋友帮我看,判断可能是翻新机,但是我又没有足够证据投诉他们。为了这几千块我还要请律师不成?”多次协商无果,芊芊愤愤不平。 协调:商家同意更换新电池 该营业部经理郑先生向记者表示,“产品是走正规渠道的,检测过了没问题。买汽车运气不好都有个概率,何况电脑,偶尔遇到问题是难免的。但是退货不可能。”他说,要退货要赔偿得讲证据。 不过,他也承认,续电不足1小时是不正常的,“和使用习惯有关系,比如长时间充电、泡过水等等。”在记者的介入下,商家同意更换一块新电池,“给你换的是原装电池,一块要七八百的。”对此,芊芊表示可以接受,“相信不会再出现这种问题了。” 律师说法 如涉嫌欺诈可主张3倍赔偿 对此,福建泾渭明律师事务所郑加源律师认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本案中,如有证据证明商家以假充真,则构成欺诈,可以主张赔偿,然而,举证责任在消费者一方,应通过第三方机构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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