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自然流露的“善意” 厦门一高中男生请流浪汉吃饭

2019-01-01 15:49  陈红 王绍亮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李霖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晚报讯(记者 陈红 王绍亮)前天晚上,康桥中学高二学生杨天宇请一个陌生人吃了顿饭。这不是他第一次做这样的事,这些陌生人都是他在路上偶遇的流浪人员。他说,这是面对弱势人群时自然流露的善意。

“我只是刚好碰上了,能帮就帮一把。”杨天宇说。前天晚上8点,他和同学从火车站附近的奶茶店刚走出来,遇到一名中年人,对他们说:“肚子好饿啊,能不能买点东西给我吃?”杨天宇说,那个中年人看起来四五十岁,穿得很破,于是就带他到了一家快餐店,他点了三荤两素,一共18元。

杨天宇说,从小学五六年级开始,他就有了帮助街头流浪汉的意识,会用自己的零花钱给他们买饭,有时候也直接会给他们一些钱。

让他印象最深的,是两年前在中山路遇到的一个老人。“那个老爷爷有70多岁了,说自己已经很久没有吃饭。”杨天宇说,当时他也是带老人到快餐店,“他每点一个菜就回头问我可不可以。”他说,看见老人只点了两个素菜,他特意又加了个荤的。当他准备离开时,老人不停地对他说谢谢。

除了流浪人员,杨天宇还帮过一名在瑞景天桥下摆摊的老奶奶。他说,听朋友说了之后,每次走到附近都会去看看,如果恰好遇到,他就会掏钱买点东西。虽然老奶奶卖的都是针线、鞋垫、发绳之类的小东西,杨天宇用不上,但也买过十几次。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