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民生 > 正文

将个人代购纳入监管范畴 海外代购终结野蛮生长时代

2018-12-26 07:25:12王德赛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商家声音:

个人代购不再是“法外之地”

罗梅(化名)今年28岁,到加拿大留学时就做起了代购,至今已经有5年了。《电商法》还未落地,罗梅就已感到“风声趋紧”。今年9月,罗梅在带货回国时,就遭遇了海关的严查。那一次,她补缴了税款,“亏”了近万元。

她对记者坦言,代购之所以具备价格优势,很大一个原因便是能够“巧妙”避税,从而使代购商品的价格远低于国内专柜。而即将实施的《电商法》明确要求电商经营者进行税务登记并依法纳税,无异于斩断了代购的“一只翅膀”。

而对于我们最关心的代购商品是否会涨价的问题,罗梅以雅诗兰黛的“小棕瓶”为例,向记者介绍了价格变化。她表示,现在“小棕瓶”海外代购的价格约为780元,而到了明年,代购为了规避“被税”风险,可能会将邮费由目前的40元提升至80元甚至更多,因此“小棕瓶”的代购价可能会涨到860元以上。

谈起明年的打算,罗梅表示,目前手头上的订单已全部处理完毕,她打算等明年《电商法》落地后,观望一段时间再决定要不要继续做。

在淘宝上开店的侯迪(化名)有着与罗梅相似的感受。侯迪认为,《电商法》规定电商经营者必须依法进行市场主体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及相关行政许可,并规定电商平台承担一定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连带责任,这等于强化了对整个电商业界的监管,这对于乱象丛生的代购行业来讲终归是好的。

记者最近浏览朋友圈时发现,不少电商经营者都发出相关动态,提醒顾客以后可能会涨价甚至停业。某代购发布公告称,“本店带着不舍与无奈,从12月起,将陆续下架所有代购商品”;另一位代购则在粉丝群里声称,“这样便宜的价格买一天少一天了”;还有一位电商业知名大V在朋友圈里发表见解,称“代购这个行业很快就会消失”。

专家解读

有望有效治理“刷单乱象”

针对以上种种现象,电子商务专家、厦门市电子商务协会战略合作伙伴单位的律师苏奕欣表示,总体来看,《电商法》实施会产生许多积极影响。

从对业界的影响来看,《电商法》将微商、代购等群体明确界定为“电子商务经营者”,将之纳入到政府监管的视野中来,结束了此前的“野蛮生长时代”。他表示,《电商法》出台,确实会减少代购等业态的利润空间,且将一部分不具备资质的经营者剔除出市场,是对合法经营者的保护。

在苏奕欣看来,《电商法》加大了对消费者的保护,电商用户的信息安全问题将会获得一定的解决。《电商法》规定企业有义务保障用户的信息安全,若违反,最高可处10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甚至会被吊销营业执照。

此外,苏奕欣还提到,《电商法》出台后有望有效治理“刷单乱象”。随着2017年全国“刷单入刑”第一案宣判后,“刷单”已是一个显性问题。因此《电商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随意删除消费者对于商品的评价,尤其是负面评价,严重违反者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