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汇鹭岛 融通资源 ——改革开放40年厦门金融业发展纪实 厦门日报讯(记者 张彦宇 通讯员 林晓龙 张华彬)40年锐意进取,40年砥砺前行。改革开放以来,厦门金融业与经济特区同步发展。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厦门金融业经历了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华丽蜕变,从1978年唯一一家政企合一的人民银行厦门分行发展成为现在功能完备层次多元的金融服务体系,金融业增加值年平均增长19.2%,2015年率先成为营业收入突破千亿的产业链群之一。截至2017年底,厦门金融业总资产达1.8万亿元,全市社会融资规模余额1.45万亿元,金融业的发展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和引领作用愈发明显。 再回首,梳理厦门金融改革开放的艰辛历程;再思考,总结厦门金融改革开放的宝贵经验;再出发,展望厦门金融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 破冰 先行先试 银行业成金融 体制改革担当 率先发生变革的是银行领域。1979年4月中国银行厦门分行从厦门人民银行分立出来,这是金融体制改革的第一个“破冰”;1984年12月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与厦门人民银行分立,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专职办理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而厦门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这是改革的第二个大突破。 厦门地方志上记载,1979年至1984年期间,在“开放、改革、搞活”方针的指引下,人保厦门支公司和工、农、中、建厦门分行陆续恢复成立,中国投资银行厦门市分行、建行厦门市信托投资公司、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等机构相继成立,汇丰、集友、大华、华侨、建东、渣打、嘉华、恒生等8家外资银行分支机构进驻厦门,特区银行体系初现雏形。 1985年8月,新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银行厦门国际银行成立,直到今天,这仍被视为中国银行业改革开放的标志性事件。 此后,外资、合资银行机构的成立和涌入,大大提升了厦门金融体系的开放程度,既引进了国外先进的金融管理经验和经营理念,也加强了厦门与境外金融行业的交流与联系,更为经济特区建设事业注入了新鲜的血液和动力。 攻坚 金融改革 金融服务体系 焕发新颜 在市金融办喻皓副巡视员看来,这期间有两次大的金融改革大事让他记忆深刻。 第一次大的改革,是1986年厦门被确定为金融体制改革试点城市,时任厦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习近平主抓这项工作。这一阶段的厦门金融体制改革主要从七大方面发力,包括建立特区金融体系、推进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企业化、建立和发展多形式的金融机构、改善信贷管理、建立和健全金融市场、改进结算方法以及改善外汇和外债管理等。通过推进七个方面的改革,厦门走出了一条金融活、经济活的改革之路,为全国全省的金融体制改革积累了许多经验,极大推动了特区建设和实体经济的发展。 第二次大的改革,是2010年厦门获国务院批准建设唯一冠以“两岸”的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特别是这两年来,两岸特色金融机构集聚厦门,台湾地区银证保三类机构陆续进驻厦门。厦门银行成功引进台资背景的战略投资者富邦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成为台湾金融机构借道第三地投资大陆商业银行首例。厦门建发集团和台湾人寿保险合资设立君龙人寿保险,为首家总部设在福建省的法人保险公司。台湾富邦金控集团在厦门设立富邦财产保险公司,成为福建省首家法人产险机构和大陆第二家台资全资产险机构,也是ECFA生效后第一家进入大陆的台资保险公司。厦门国际信托与台湾永丰证券合资设立海西首家两岸合资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圆信永丰证券投资基金。台湾第一银行、台湾中国信托银行厦门分行正式成立,开拓两岸跨境贷款、货币兑换和清算业务。台湾中国信托银行与厦门金圆集团合资成立首家两岸合资消费金融公司金美信消费金融公司。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平安银行、邮储银行总行在厦设立两岸人民币清算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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