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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湖里新增13所课后延时服务试点校

2018-12-07 23:44:36郭文娟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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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新增13所课后延时服务试点校

此前,海沧区和集美区已经确定新增第二批试点学校

厦门晚报讯(记者 郭文娟)厦门湖里区将增加13所课后延时服务试点学校,并于近日公布新增试点学校名单。此前,湖里区已经有13所试点学校。

我市各区从今年9月初陆续启动课后延时服务,市教育局日前要求,课后延时服务试点学校数量还要扩大一倍,并且要尽快实施。在湖里区之前,海沧区和集美区已经确定新增第二批试点学校。上周,海沧区发文,全区公办小学和幼儿园都将试点课后延时服务。随后,集美区教育局也表示,在前期20所小学、幼儿园成功试点服务的基础上,将新增小学和幼儿园各10所开展课后延时服务试点工作。

课后延时服务从下午放学后开始,夏令时段(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的结束时间原则上为18:00,非夏令时段原则上到17:30。服务时间一般不超过2课时,服务内容主要是以学校教师为主的托管服务,小学组织开展学生自主阅读、完成作业等,幼儿园提供留园看护服务。

根据规定,小学托管服务费的指导标准为每生每月50元,幼儿园托管服务费的指导标准为每生每月60元,按学期收取、按学期结算,每学期按4个月计算。延时服务收取的费用一般在服务项目结束后据实结算。学生缴费后申请退出延时服务,未接受服务或者接受服务未超过1个月的,收费单位应在接到申请的1个月内据实结算后清退;接受服务超过1个月的,不予清退。对本区低保户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学校核准身份后,其托管服务费给予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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