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当办案“外脑” 首批公益诉讼专家辅助人获聘
市检察院率先全省推出该创新制度,首批聘任33位辅助人
昨日上午召开厦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专家辅助人聘任大会。
与会人员认真阅读材料。
厦门日报讯(文/记者 江海苹 通讯员 陈松树 图/市检察院 提供)昨日上午,市检察院聘任33位具备各类相关领域专业知识或技能的专家成为市检察院首批公益诉讼专家辅助人。
据悉,此次聘请的公益诉讼专家辅助人,涵盖了环境保护、生态资源、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土地使用与管理等专业领域,其中很多专家是所在行业的领军人物和中坚力量,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丰硕的理论研究成果。作为检察机关聘任的专家辅助人,他们将在相关案件办理中担当“外脑”角色,发挥专业特长和优势,在公益诉讼案件中为检察机关答疑解惑,为检察官就证据或事实争议点提供科学论证、技术认定和专业意见,提升办案精准度,助力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
全省首创 突破公益诉讼瓶颈
专家辅助人制度是厦门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公益诉讼制度、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于全省率先推出的一项创新制度,其目的在于借助专家的专业力量,协助解决公益诉讼活动中遇到的专业性问题,为检察机关的司法办案提供智力支持。
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规定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这标志着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确立。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针对公益诉讼案件涉及领域广、专业性强、隐蔽性强、证据灭失风险大、因果关系难以判定等特点,厦门检察机关尝试探索公益诉讼制度、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创新,制定专家辅助人制度,从外部引入专业力量进行辅助,帮助解决公益诉讼活动中遇到的专业性问题,为检察机关的司法办案提供智力支持。
加强交流 助力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
据介绍,为更好发挥专家辅助人制度的作用,市检察院积极联系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科院城市环境研究所、厦门大学、厦门医学院等相关行政机关、专业机构和科研院校,广泛征求相关单位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研究制定了《厦门市检察机关专家辅助人参与公益诉讼活动管理办法(试行)》,从专家辅助人的选任、权利义务、出庭、回避等方面规范和细化专家辅助人参与公益诉讼工作。
在昨日举行的聘任大会上,市检察院检察长黄延强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树立智慧借助理念,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检察干警在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过程中,要善于“借力、借智”,加强与专家辅助人的专业交流互动,拓展法学外学科的知识储备,培养检察之外看检察的思维方式,积累专业类案办理经验,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要增进联系与共识,加强公益诉讼宣传。公益诉讼专家辅助人作为各行各业的精英,代表相关领域的民意,是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要借助专家辅助人更好地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增进社会各界的了解与共识,加强公益诉讼普法宣传工作,进一步传播法治声音,传递社会正能量,让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更深入地了解、感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为助力厦门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贡献智慧和力量。
据统计,去年下半年以来,厦门检察机关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污染、生态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社会热点问题,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40件,启动诉前程序36件,提出检察建议31件,民事公益诉讼公告5件,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公益诉讼工作稳步推进。
声音
帮助民众
了解生态知识
厦门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教授黄邦钦:作为专业人士,专家辅助人不仅可以协助解决专业案件出庭支持公诉、公益诉讼遇到的问题,而且可以辅助检察官进行技术性证据审查、鉴定等工作,最大程度地弥补办案人员的专业知识缺陷,保障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既能有力地打击犯罪,也能更好地实现人权保障。作为学者,能够参与到生态公益诉讼中来,通过“以案释法”,增强社会上普通民众对环境和生态知识的了解,让民众知道如何更好地保护厦门的绿水青山,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
借助平台
促进司法公开
厦门市庚壕环境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陆从容:作为市检察院聘任的公益诉讼专家辅助人,一方面可以近距离地了解、参与检察工作,帮助检察官科学决策,推进公正司法、廉洁司法。另一方面,也可以实现检察机关与其他行业、学界与实务界之间的良性交流和互动,促进法律共同体的养成,这是件令人振奋的事情。为此,他将积极主动靠前服务,发表专业意见,做好专业技术支撑,帮助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精准度。他表示,期待通过公益诉讼专家辅助人这一平台,更好地促进厦门司法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