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晚报讯(记者 高金环)在厦门国土房产管理中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格局正逐步形成。截至10月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累计限制486名失信被执行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限制5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017年11月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接“厦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业务审批过程中,通过网络实时获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系统自动比对、拦截和反馈,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办理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通过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公安局、质监局、民政局等单位的信息共享,严格防控骗提骗贷行为。对已造成骗提骗贷事实的,该中心责成当事人在限期内全额退款,将其列入信用黑名单,并将有关情况书面告知职工所在单位,对限期内足额退款的,自足额退款之日起五年内不予受理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申请;对限期内未足额退款的,自足额退款之日起八年内不予受理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申请。2017年至今,全市共有21人被列入中心的信用黑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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