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本网原创 > 正文

厦门湖里区出台多项扶持政策 发力影视产业链布局

2018-11-30 18:44:12夏菁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湖里区新闻发布会现场。东南网记者 夏菁 摄

东南网11月30日厦门讯(本网记者 夏菁)厦门湖里区的影视产业再迎政策红利。11月30日,记者从“湖里区支持影视产业发展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出台的《湖里区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进一步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补充规定〉支持影视产业发展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影视作品创作、影视作品放映交流活动、影视企业走出去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这标志着湖里区开始全面推动影视产业发展,致力成为厦门影视产业链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注影视剧创作 支持创作孵化平台建设

今年5月,厦门市政府出台了《进一步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补充规定》。为推动湖里区影视文化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湖里区着手制定落实了该规定的实施意见。

湖里区委常委、宣传部长丁红斌称,2018年是厦门的“影视年”,国内最重磅的金鸡百花颁奖落户也已宣布落户厦门。湖里区委区政府审时度势,将影视文创产业作为湖里区重要的主导产业来打造。

影视剧创作孵化平台在招商引资、整合产业链、创作优质影视作品等领域有着重要的作用。《实施意见》在影视剧创作孵化平台建设给予了重点支持,例如对于由影视行业协会或者影视领军企业组织发起和统一承建、承租的,引进包括网络文学、剧本创作等影视企业,数量不低于10家,配套有专业创投服务的影视剧创作孵化平台,经区文发办认定后,给予该平台运营公司每月每平方米25元、连续3个年度的房租补助,最高补助面积不超过2000平方米。

《实施意见》在对剧本创作的支持方面专门制定了条款:影视剧本由湖里区影视企业作为第一出品方投资并拍摄的,按剧本计税交易金额的10%给予平台运营公司所签约合作的编剧、作家创作奖励,年度补助总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在电影的路演活动和重大影视活动方面,《实施意见》支持辖区内电影院开展电影首映、路演,电影院每举办一场首映、路演活动给予4000元活动补贴,单一影院每年申请补贴不超过6万元;支持在辖区内举办具有市级以上影响的影视文化活动,每年重点扶持一场影视主题的论坛、展演、影展、推介会等单一或复合型活动,按活动实际支出的40%予以活动举办方不超过40万元的补助,对国家级活动适当放宽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实施意见》还对金融、人才、展会、招商引资、信息产业、总部经济、自贸区、惠台等各个领域的专门文件进行了梳理,方便企业查询。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