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十推百 用“打板子”的态度从严治党 2018年6月至7月,海沧区委巡察组对区建设局开展巡察,指出了区建设局党建和政治方面存在的“薄弱点”。 “本以为自己做得不错,巡察一体检,还是满身‘毛病’!作风建设不够、‘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党总支作用发挥不够……看来,我们离全面从严治党的高要求还有差距啊!”卢少进在巡察结束后反思到。 借着巡察问题整改的契机,海沧区建设局在对局部门以上领导干部动态监管的基础上,进一步出台了《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将全局党员领导干部的“生活圈”“朋友圈”“社交圈”纳入日常监管范围。 在监督方式上,更是将社会监督、家庭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党总支、各支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深入到党员领导干部居住地社区党组织、各国有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施工企业或群众当中,了解掌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社会交往、家庭生活等情况,广泛运用“两代表一委员”有效参与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的方式,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建设局各级纪检委员加强与党员领导干部家属特别是与其配偶的联系沟通,教育引导和鼓励家属多关心、多过问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当好廉洁自律的宣传员、监督员和“廉内助”,并通过约谈、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廉勤家访等方式,及时向家属了解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表现情况。局机关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政风行风热线、信访举报等形式,积极发挥互联网等媒体监督优势,加强政策宣传,发现和曝光典型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媒体有序参与“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 领导班子今后除了要在年度述责述廉会上汇报“八小时以外”表现情况外,对个人“八小时以外”发生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还需及时请示报告,切实增强了纪律和规矩的刚性。“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还被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监管不力、报告不及时、出现问题的,问责到具体行为人和监管负责人。 “公权腐败不仅在‘八小时之内’,因此,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涉及廉政风险的行为进行监管十分有必要,扫清监管盲区才能有效防止权力滥用和影响公众形象行为的发生!”海沧区建设局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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