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学徒培训的企业可获补贴 明年将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4000元 厦门晚报讯(记者 吴笛)日前,人社部、财政部共同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2019年将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 《意见》规定,学徒在学习培训期间,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工资,且工资不得低于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开展学徒培训的企业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学徒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4000元,并根据经济发展、培训成本、物价指数等情况逐步提高。 此次印发的《意见》,明确在前期试点工作基础上,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要求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的原则,通过企校合作、工学交替方式,组织企业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培训,促进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壮大发展产业工人队伍。 文件要求,学徒培养目标以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培养期限为1-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培养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安全生产规范和职业素养,特别是工匠精神的培育。 从今年起到2020年底,努力形成政府激励推动、企业加大投入、培训机构积极参与、劳动者踊跃参加的职业技能培训新格局,力争培训50万以上企业新型学徒。2021年起,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年培训学徒50万人左右。 链接 厦门已开展新型学徒制试点 记者从厦门技师学院了解到,今年初,该校与厦门港务集团等企业合作开展新型学徒制试点,针对企业某一工种的新招用员工和转岗员工,制定校企双方共同完成的技能培养计划。员工在企业作为徒弟,由企业安排专人负责跟岗、顶岗实训、实习;员工在学校集中进行理论学习和消耗性实习,实行弹性学制、学分制。 厦门技师学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新型学徒制试点是厦门首个,目的是为企业培养一线高技能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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