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1月2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杨长平)市民孙女士在日本料理店用餐时,购买了5瓶清酒,喝了3瓶后,她才知道这款清酒来自禁止进口的区域。为此,孙女士将料理店告上法庭,并索要10倍赔偿。 近日,思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被告料理店应向原告支付10倍赔偿金,即赔偿6万多元。据悉,料理店因不服一审判决,已向厦门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喝了3瓶清酒才知是来自核污染区 今年4月16日,孙女士来到思明区的一家日本料理店用餐。当时,用餐花了2378元,此外她还买了5瓶清酒,每瓶1286元,一共花费6430元。 购买清酒后,孙女士喝了3瓶,还剩下2瓶。然而,事后经懂行的朋友提醒,孙女士才注意到这款清酒来自日本新潟县,日文标签也显示“100%使用新潟县产大米”。 孙女士说,国家明令禁止从日本12个核污染区域进口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饲料,新潟县就属于禁止进口的区域之一。而且,这款酒没有中文标识,也不合规。 因此,她起诉认为,料理店应当“退一赔十”,退还6430元清酒货款,并支付十倍赔偿金64300元。 不过,被告料理店对此有不同看法。料理店首先质疑孙女士的身份,认为孙女士不是真正的消费者,而是为了获取高额赔偿故意购买清酒。她的行为不是合理的消费行为,因此不应适用惩罚性赔偿。 此外,料理店还说,这款酒是从正规的进出口贸易公司采购的,即使孙女士要求赔偿,也应该由源头供应商来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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