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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困难群众撑起法治蓝天

2018-11-19 09:58:22江海苹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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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全市 形成“岛内半小时、岛外一小时”服务圈

在金山西路1号司法行政大楼临街1楼,如今的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办事大厅就坐落于此。大厅中人来人往,门庭若市,工作人员忙着接待前来办理事务的市民群众。“依法、维权、保障、公平”八个大字尤为醒目,而这里,仅仅是厦门法律援助服务的一个窗口。

20年来,厦门不断延伸和拓展法律援助机构服务网络。厦门各区中心先后于2001年至2004年成立,各级工、青、妇、残、老等社团组织法律援助站也相继建立,法院、市劳动仲裁、看守所、军队和农民工居住集中地等都设立了法律援助站点。同时,厦门创下了几个“全省第一”:建立了全省第一个“法律拥军工作站”、全省第一个“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全省第一个面向服刑人员的“监狱法律援助站”、全省第一个“劳教所法律援助工作站”……

随着法律援助的触角不断延伸,截至目前,全市38个镇(街)全部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站,全市475个村居(社区)全部聘任了法律援助联络员,让法律援助贴近村居社区,让困难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得到法律援助。

历经20年的发展,厦门法律援助网络从昔日的一颗种子,生根发芽,逐渐生长成为枝繁叶茂的大树。如今,一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援助网络已经在厦门建成,形成“岛内半小时、岛外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确保为有需求的群众提供全方位、零距离、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

创新服务让群众像挂专家号一样自主选择律师

61岁、家住马巷的蒋某庆与哥哥因房产纠纷对簿公堂,在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蒋某庆拿到了属于自己的房屋所有权。

“优质服务为民解忧,捍卫正义维护公平!”蒋某庆感激地说,“法律援助中心和法律援助律师都非常好,别人给他们打10分,我打12分!如果没有他们帮我处理,我们一家11个人住的房子连瓦片都没有,既不能住又不能建,真的太感谢!”

金杯银杯不如百姓的口碑。人民群众的肯定是厦门法律援助工作不断向前的动力。一直以来,市法律援助中心不放松要求,与时俱进创新援助形式,更好地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为促进平安厦门、法治厦门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丰富法律援助形式。早在2005年,厦门在实践中就向受援人提供公证证明和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在地方条例修订时,正式将这两种法律援助形式纳入地方法规,使弱势群体享有的法律保障更加全面。

改变服务方式,变坐等上门为主动上门。如同安区法律援助中心根据辖区地域广、山区多、群众交通不便的特点,推出法律援助流动工作站,辗转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和服务,广受好评。对老弱病残等有特殊困难的法律援助对象,实行上门服务,满足特殊对象的特殊需求。

推出“点援制”,让群众选择律师更加方便、快捷。创建厦门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资源库,针对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等6大类法律援助内容,为群众提供无偿的法律援助服务。群众不必再被动接受指派,可通过点援机,像在医院挂专家门诊号一样,自主选择信任的律师作为案件承办人。

除了推出各种便民服务措施之外,窗口还推行“一站式”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尽可能做到“案件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指派”,缩短办事时限,简化办事程序,免除群众舟车劳顿之苦;开展“减证便民”行动,重点突出了方便老年人、军人军属、劳资纠纷群体性案件中的申请人。对即将超过时效等紧急、特殊情况的援助案件,则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先行援助制度,先行指派律师办理,保障受援人得到及时援助,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的质量和效率。

开展涉台法律援助工作。设立涉台法律援助窗口,开通台胞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开通送法到台企直通车,每年都在台企集中工业区域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进企业”活动。

市法律援助中心还不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宣传法律援助,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知晓率。

经过不断的努力和创新,法律援助一步步走进寻常百姓家,让更多的弱势群体感受到身边的公平正义,成为服务厦门经济发展和促进民主与法治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在创新社会治理、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独特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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