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称心累: 孩子老哭闹,让人很心烦 记者与保姆袁阿姨取得了联系。袁阿姨现也已被某家政服务公司辞退。她对记者说:“这件事让我心累,以后不想再干这一行了。”袁阿姨自称曾在上一位雇主家中照顾小孩4年,带娃经验丰富。 对于曾女士的不满,袁阿姨解释,未能向曾女士出示身份证,是因为没带;至于带娃,她觉得曾女士的女儿哭闹过于频繁,让她心烦。孩子喜欢摆弄东西,一拿东西便安静下来,袁阿姨便“顺水推舟”不去干涉。玩鞋在曾女士看来是不卫生的坏习惯,但袁阿姨认为无关紧要,她将自己与曾女士的不和归结为生活习惯的差异,她说自己文化素质低,不太讲究生活细节。 至于孩子哭闹不止却不去安抚,袁阿姨则解释称那是因为自己在做家务,没有过多关注孩子的动态。 家政公司表歉意: 保姆未培训,目前已辞退 对于曾女士与袁阿姨的矛盾,作为中介的某家政服务公司也作出了回应。该公司叶老板向曾女士表示了歉意,并辞退了袁阿姨。 记者了解到,袁阿姨是该公司的新员工,曾女士是袁阿姨到岗后的第一位雇主。叶老板称,面试时觉得袁阿姨看上去老实,且有熟人介绍,因此放心让她上岗。 叶老板坦承,目前厦门家政服务行业存在一些不规范之处。她表示,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年龄普遍偏大,且多来自外地农村,素质良莠不齐。不少从业人员都认为,家政服务是低技术性工种,凭借日常的生活经验就可胜任,即使公司要求参加培训,他们也不愿意花时间参加。 曾女士告诉记者,她正打算找律师起诉袁阿姨,目的就是为孩子“索要一个说法”。袁阿姨也对记者说,由于前几日的不愉快,她不打算同曾女士再进行沟通。截至发稿时,两人尚未达成和解。 律师来支招: 是否“虐童”要看实际后果 曾女士认为,在美国,袁阿姨这样的“冷漠”行为可以算作“虐童”行为。那么在我国,这样的行为在法律上是否算是“虐童”呢?福建金海湾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志宁解释称,这要看行为人是否对孩子造成了实际的损害后果。 郑志宁建议,如发现自家保姆有虐童行为,监护人可立即报警。情节严重的,警方会按刑事犯罪处理;情节较轻的,警方也会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规对侵害人实行处罚。如果仅想要征求道歉或索取赔偿,可以走民事诉讼的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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