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餐前点菜确认单制度 到大嶝吃海鲜排档 先确认价格再上菜 厦门日报讯 (记者 陈泥 通讯员 王泽荣)为规范餐饮服务单位的经营行为,减少餐饮消费纠纷,厦门翔安区新店市场监督管理所近日在大嶝岛的餐馆、海鲜大排档等经营场所试点推行“餐前点菜确认单制度”。 据了解,“餐前点菜确认单制度”是要求餐饮经营者在消费者点餐后,先将单价、数量、总价等信息标注在菜单上交给消费者,让消费者签字确认,并现场将“消费联”交给消费者保存后,方可上菜的制度。推行该制度的同时,针对时令性较强的河鲜、海鲜、山货等菜肴,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商家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不得在菜肴标价时使用“时价”字眼。 日前,新店市场监督管理所联合大嶝街道,召集大嶝岛餐馆、海鲜大排档经营者,召开推行“餐前点菜确认单制度”工作部署会,会上通报了今年以来大嶝岛餐饮投诉相关情况,要求经营者务必做到证照齐全、规范诚信经营、落实点单制度。 “实行‘餐前点菜确认单制度’将有利于避免经营者与消费者在价格方面产生纠纷,实现阳光消费、放心消费。”新店市场监管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目前,该所已在大嶝岛率先试行“餐前点菜确认单制度”,后续将逐步推广覆盖至整个辖区的餐饮经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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