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福建日报厦门观察 > 正文

“垃圾罚单”,让垃圾分类不再“纸上谈兵”

2018-11-13 22:26:25林泽贵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11月13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林泽贵)垃圾不分类投放,还屡教不改,结果被监控探头“逮”个正着。日前,厦门市湖里区城管执法局金山中队依法对后坑社区一市民开具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罚款50元。

这是厦门市首次利用监控取证,对个人开出的垃圾分类罚单。罚款数额不大,却折射出厦门市垃圾分类工作不再“纸上谈兵”,对居民个人已从劝导为主迈向“动真格”了!

厨余垃圾里,混有塑料杯、木屑、灯泡以及使用过的餐巾纸等,湖里后坑社区垃圾分类督导员叶雪妮在集鑫佳园小区B区厨余垃圾桶里发现后,立即开袋拍照取证,并找到了扔垃圾的租户。

“这不是我丢的!”想着没被现场发现,这名租户试图抵赖。不料,他的行为,其实早已被正对着垃圾分类投放点的监控探头给“逮”到了。

据调查,这户租户从9月初开始重新装修厨房,多次将垃圾混装随意投放,垃圾分类督导员多次进行劝导,但是效果甚微。在接到社区的反映后,辖区城管中队的执法人员对小区监控记录的视频等进行了取证,依照《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场开具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对当事人罚款50元,并进行教育劝导。面对证据,该租户心虚了,当场认错并虚心地接受处罚,表示今后一定改正,认真做好垃圾分类。

“小区垃圾分类做得怎么样,垃圾分类督导员最清楚,他们可以通过拍摄录像的方式进行取证,及时反馈给执法部门。”湖里城管部门介绍,这起案件通过街道与城管联动协作,及时发现违反垃圾分类相关规定的行为并进行处罚,如监控等高科技设备,未来或将更多地运用在执法中。

据悉,这是厦门市首次利用监控取证的方式,对个人开出垃圾分类行政处罚的罚单。

垃圾分类工作开展以来,厦门市行政执法局依托路巡员、网格管理员开展常态化巡查等方式,强化和街道、社区的联动协作,提高监督检查成效,及时发现各类违反垃圾分类规定行为并适时进行处罚。全市主城区共出动执法人员2.5万多人次,进社区280批次,劝导纠正违反生活垃圾分类行为近7000起,分别对物业公司及相关个人进行行政处罚。其中,仅湖里区今年以来就有118人收到来自城管部门的罚单。

“处罚并不是最终目的,对于未按要求进行垃圾分类的行为,目前更多的还是劝导教育为主,根本目的是要帮助广大市民群众养成自觉进行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厦门市垃圾分类管理中心垃圾分类科科长赵海涛表示,在劝导教育跟执法处罚等多方努力下,厦门市生活垃圾管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明显提高,源头减量效果明显,快速增长的势头得到根本遏制,日均增长率已从垃圾分类之前2016年的18.7%下降到2017年的7.6%,今年已呈负增长趋势;回收利用率近25%,预计到2020年可达35%以上。

据悉,2018年8月,住建部通报2018年第二季度部分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情况,厦门市以总分80分的成绩,在全国46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一,再次受到住建部的表扬。

在去年10月《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生效后,厦门市随后又配套了《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办法》《厦门市大件垃圾管理办法》《厦门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等16项制度,使全市垃圾分类工作全面走上依法推动轨道。

“只有居民的观念转过来了,才能做好垃圾分类。”赵海涛说,要让垃圾分类成功推行,观念的改变是首要攻坚点,而转变居民的观念,除了必要的监督、处罚外,与时俱进对垃圾分类知识进行长期、有效的不间断宣传和教育必不可少。未来,厦门将持续深化垃圾分类全民教育,依托报社、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开设《绿色发展进行时——厦门市垃圾分类特别报道》《绿海鸥厦门垃圾分类在行动》等专栏,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传播环保理念,启发分类实践,提高分类意识,采取演讲、知识竞赛、有奖竞答、文艺节目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引导市民在自觉参与垃圾源头分类工作中提高精神文明素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