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地来违建?拆你没商量
同安城管近日连续拆除三处租用农地非法建设的“两违”建筑
拆除五显镇后塘村违建。
厦门日报讯(文/图 记者 吴耀东 通讯员 蔡剑明 邵清山)到山里建木屋别墅,想搞乡村旅游,但未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行!租用农田建设厂房,想搞菌菇生产,但没有拿到合法的建设许可,同样不行!近日,同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接连拆除三起向农村或农民合作社租用农田,进行建设的“两违”建筑,共拆除两违建筑12座,拆除面积4062平方米。
记者注意到,这几起事件中,出租方在租赁合同中均要求承租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然而,承租方在承租后,并未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就开始建设建筑物。同安区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无论出于何种目的,未经有关部门许可就动工建设,这样的违法行为城管部门将坚决予以打击!
未落实整改
执法部门强制拆除
前天下午,位于同安区五显镇后塘村后塘里的一座三层厂房,在三辆拆除机械的共同发力下,轰然倒地。据了解,这处“两违”建筑为框架结构,占地854平方米,建筑面积2562平方米。根据租赁合同,该地块是某工贸公司向五显镇后塘村委会租赁的,用于发展农业。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该地块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划区外,为一般农用地。去年,执法人员在巡查发现违建后,现场开具了《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进行制止和责令当事人整改。
在违建当事人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情况下,城管部门依法对该处违建立案查处,并先后开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该公司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厂房,恢复土地原状,并罚款12810元。
尽管违建方按要求缴了罚款,但却未自行拆除厂房,反而还进一步装修并投入使用。在这样的情况下,城管部门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取得法院的《行政裁定书》,且违建方始终未能自行拆除违建的情况下,同安区城管执法局与五显镇政府于近日组织了强拆。当日,执法部门还拆除了该厂房南侧一座铁皮搭盖,拆除建筑面积约370平方米。
躲在深山违建
木屋别墅被拆除
另一起拆除的案例发生在10月底。
10月30日,接到林业部门提供的线索,反映莲花镇罗溪村山上有人违法建设木屋,莲花城管中队执法人员联合国土部门工作人员立即前往现场调查,发现在莲花镇罗溪村隐蔽的山上确实有人正在建设木屋拟作为休闲农庄使用,现场1座简易结构工棚和4座木屋主体已搭好,1座正在装钉柱子。
经了解,这些建筑均为某旅游开发公司所建。违建方向城管部门提供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让合同,表明当地某农业专业合作社已向该公司转让了此地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过,该处建设并未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鉴于该处违法建设位于山坡上,存在安全隐患,且当事人无手续顶风进行抢建,10月31日上午,莲花镇立即牵头组织莲花执法中队、村建办、国土所对该处违法建设进行强制拆除。
莲花执法中队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从莲花镇到罗溪村就要约40分钟的车程,而这些木屋别墅又远离村庄,拆除机械从村里到拆除现场又行驶了约40分钟才到,但这些都没有影响执法人员的拆违决心。经过一上午的作业,现场所有违建均被拆除,总拆除建筑面积约为630平方米。
同样,四座躲在汀溪镇五峰村半山腰的“吊脚楼小木屋”,在11月7日也被汀溪执法中队与汀溪镇政府等部门联合拆除,拆除总面积500平方米。
同步
近期拆除非法设置广告牌43块
10月31日,大同中队市容组整队集合来到朝元路,警戒线拉起,一切准备就绪。一台重型大吊车停靠在马路旁,近十米高的吊臂伸向一栋私人商业楼,由工人站在吊箱内,用气焊将广告牌分段切割。可以看到,拆除后的广告牌外表光鲜亮丽,里面的钢筋却都已经锈迹斑斑,存在着安全隐患。
杂乱无章、陈旧破损的户外广告招牌一直是马路上的“定时炸弹”,不仅严重影响城市市容景观形象,更对过往的行人、车辆有一定的安全隐患。为美化提升城市容貌,清除街道安全隐患,合理开发利用城市空间资源,助力同安区规划建设,近日,大同执法中队结合同安区正在进行的第二轮城市立面改造工程,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临街大型广告牌、普通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等开展新一轮的专项整治行动。
连日来,大同执法中队先后向朝元路、凤山路、中山路等沿街的涉及违法建设和非法设置广告牌的商户和住户开具《限期拆除通知书》并持续开展户外广告拆除行动。近期已拆除广告牌43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