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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恋要见面先交“真心交往费” 女子被骗走近万元

2018-11-09 08:53  王玉婷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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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 (记者 王玉婷 通讯员 洪恒亮) 先是300元“真心交往费”,接着是交8800元“见面保障费”,邓女士的这场“恋爱”,谈得真坎坷。昨日,记者从厦门市反诈骗中心了解到,心心念念的“男朋友”没见到,邓女士被骗走近万元。

前不久,邓女士在网上填写了交友信息。10月28日,邓女士收到一条微信添加好友申请,对方自称“李军”:“我看了你的婚恋资料,觉得很符合我找对象的要求……”这么快就有人找上门了,这让邓女士有点喜出望外,便与“李军”在微信上聊了起来。

聊了没几天,“李军”称想看看邓女士是否有真心谈对象的打算,便让邓女士转账300元“真心交往费”。考虑到聊天后对“李军”有好感,再加上“李军”提出的金额并不大,邓女士就用微信将300元转给“李军”。

转账后,邓女士接到“李军”电话,对方称要来厦门,因之前其在婚恋平台上缴纳了60万元保证金,按平台规定,如果双方要见面,必须通过律师。接着,邓女士接到“陈律师”电话,“陈律师”称为保障“李军”的权益,邓女士需缴纳8800元的“见面保障费”,双方才能见面。等两人最终确定在一起后,这笔“保障费”会与60万元“保证金”一起退还给女方。听到这,邓女士觉得自己不亏,一心想快点与“李军”见面的她,将8800元转给“陈律师”。

转账后,邓女士将此事告知闺蜜,在闺蜜的提醒下,邓女士才发现“李军”和“陈律师”均联系不上,意识到被骗。

“在这个骗局中,骗子先通过一段时间的聊天,取得邓女士信任,并许下‘见面’‘在一起有60万元保证金’等承诺,进一步骗邓女士上钩;而所谓的‘真心交往费’‘见面保障费’,其实都是骗子编造出来让邓女士转账汇款的理由。”民警提醒,网上交友时,必须做到“两不、一多”——不贪,天上没有馅饼掉,贪念一定不能要;不信,不轻信对方编造的各种转账理由;多与家人、朋友进行沟通核实。

数据

厦门诈骗警情上周接报205起

据市反诈骗中心统计,上周,厦门共接报205起诈骗警情:盗窃银行储户类诈骗29起,电信诈骗18起,网络诈骗158起——总体警情呈下降趋势。多发的三类分别为:商品交易,39起;贷款,31起;兼职刷信誉,27起。

针对三类依旧多发的诈骗警情,民警送上防骗小贴士:凡是在放款前收取任何费用的,都是诈骗;凡是自称快递公司主动理赔的,都是诈骗;凡是自称客服要求必须先在网上借款才能退款、退货的,都是诈骗;凡是网上“轻松赚钱”“高佣金”“先垫付”等信息,都是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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