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 (记者 吴君宁 通讯员 张婧娴) 记者昨日从厦门市知识产权局获悉,近日,厦门对《厦门市专利奖评奖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修订并正式印发。《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提升全市高价值专利的发展质量,激发科技发明人、设计人技术创新源动力,推进厦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市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办法》主要修改内容包括:对应国家专利奖评奖政策增设了市外观设计银奖;对应省专利奖评奖政策,将市专利奖“每年评审一次”调整为“每两年评审一次”。注重专利质量,明确特等奖、一等奖必须为发明专利,二等奖减少2项为8项、三等奖减少5项为25项。此外,大幅提高了奖金标准:特等奖50万元、一等奖20万元、二等奖10万元、三等奖5万元;外观设计金奖10万元、银奖5万元、优秀奖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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