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 鼓励农民完成复垦 根据方案,对按规范要求种植粮油蔬菜作物、果树、花卉苗木等的退养户,将给予每亩3000元的补助。方案要求,必须在种植一个月以上才能提出申请验收。 对设施大棚建设,将按项目建设面积和相应的建设标准给予60%的补助,其中普通钢架连栋大棚定额补助6万元/亩,简易钢管连栋大棚定额补助3万元/亩,原养殖场占地范围内建设设施大棚的再给予增加10%的补助。 为鼓励农民尽快完成复垦,以通过验收合格的补助总额为基数,根据验收时间给予相应比例的奖励,其中:2018年12月30日前完成验收的奖励20%,即每亩土地从3000元补助提高到3600元,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验收的奖励10%,即每亩土地从3000元补助提高到3300元。2019年7月1日后验收的不再给予奖励。 鼓励农村土地流转 除了退养复垦补助,同安区还对土地流转进行补助,鼓励农村土地经营权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进行流转,对于连片100亩以上的土地予以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扶持。对于土地流转给同安区资产管理公司、龙头企业和村(居)发起成立的村集体专业合作社等的,将按流转面积和流转年限予以发包方和承包方一定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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