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进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司法交流与合作
中欧专家聚厦 共谋知识产权合作
厦门中院参与主办中欧研讨会,助推中欧知识产权政策优化发展
厦门日报讯(文/记者 兰京 通讯员 薛潇)“双十一”购物狂欢节即将打响,电商平台在知识产权(IP)方面必要的监管与审核义务日渐成为经济、法律等各界关注的热门话题,更是中欧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的要题之一。
昨日上午,一场就该话题延伸展开的中欧研讨会,即“中国电子商务法——探索中国和欧盟知识产权未来合作”中欧研讨会,在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吸引了来自欧盟与中国的近百位精英和专家齐聚分享、讨论。
据悉,该活动由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欧盟知识产权局实施的IP Key中国行动联合主办,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中国反侵权假冒创新战略联盟承办。
本次研讨会更是在中国电子商务法即将实施的背景下,中国和欧盟为探索知识产权未来合作展开的一次深入对话。
推动中欧知识产权政策优化
与会嘉宾来自厦门法院、厦门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欧盟知识产权局、欧洲刑警组织以及中欧产业界代表美国强生、赛诺菲和天马微电子等数十家单位,涵盖了中欧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的各个方面。他们从法学、经济、技术、产业等专业角度,在社会共治立体保护体系建设,知识产权案件司法裁判,电商平台监管,电商法颁布后的执行,假冒伪劣商品的鉴定、评估机制,平台销售的食药产品监管,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化合作,知识产权保护与公平竞争等方面展开了积极的交流讨论,取得了丰硕成果。
欧洲联盟驻华代表团知识产权参赞Ruben Schellingerhout先生关注到中国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进行的卓有成效的改革。他说,中欧作为全世界最为重要的两大经济体,这些挑战与课题需要中欧通过沟通交流,共同找寻合作共赢的解决路径。
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院长林秀芹教授说,知识产权保护的终极目的是促进竞争和鼓励创新,中欧间的国际探讨能有效凝聚共识,推动中欧知识产权政策进一步优化。
厦门知识产权保护重要性突显
会上,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陈璐璐、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自贸区法庭副庭长林娜作为中方司法界代表,介绍了厦门法院在保护欧盟地区知识产权方面的实务案例,基于具体个案探讨了互联网平台侵权责任诉讼中举证责任分配问题、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平衡、公平竞争与知识产权保护利益平衡、侵权获利所得与法定赔偿额的比较等当前知识产权审判实践中的难题及应对策略。
两位女法官的深刻见解令在场嘉宾感受到厦门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决心和成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成全介绍,近三年,厦门法院受理与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相关的知识产权案件1200余件,年均增长13%,“厦门作为创新创业之城,高新技术产业引领作用明显,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愈加突显。”
声音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成全:
知识产权保护
需要国际视野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程度、措施力度前所未有。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强调,中国将保护外资企业合法利益,坚决依法惩处侵犯外商合法权益特别是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在此背景下,新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必须更加注重国家利益与国际视野。此次与厦门大学、欧盟知识产权局IP key中国行动合作的研讨会,是司法机关与高校深化理论与实践交流的成功范例,有利于增进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司法交流与合作。
厦门中院在审判实践中始终密切关注互联网新技术、新商业模式所引发的知识产权新问题,坚持创新、法治、开放的司法理念,切实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一是以知识产权“三合一”试点工作为契机,妥善审理了大批涉电子商务的民事、刑事知识产权案件;二是建立与知识产权行政保护部门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通过信息交流与共享,提升办案水平,形成厦门知识产权保护合力;三是探索创新巡回办案机制,关注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推动自贸区知识产权案件更好更快审理;四是充分利用信息化最新成果,实现信息化与司法审判的融合与促进。
接下来,厦门中院将做到以下几点:强化严格保护,探索在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显著提高违法成本;树立精品意识,有效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新技术、新商业模式带来的挑战;坚持改革创新,继续探索司法保护的新机制,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强化队伍建设,打造国际一流审判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