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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高速交警查获两起隔夜酒酒驾行为

2018-11-07 07:19  陈小斌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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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梅酒好喝,多喝几杯,结果……

厦门高速交警查获两起隔夜酒酒驾行为

海西晨报讯 (记者 陈小斌 通讯员 郑智武) 男子见民警在查酒驾,竟紧张到无法取卡,民警上前查看发现,其竟是酒后驾车上路。近日,厦门高速交警一大队三中队在沈海高速厦门口开展统一行动,查获两起隔夜酒酒驾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上午,一辆厦门牌照的白色小车引起民警注意。原来,该车驾驶员刘某看到民警在查酒驾,心里很紧张,一不留神,车子没停在靠近停车取卡的位置,导致无法取卡。见状后,民警上前查看,却发现驾驶员刘某身上有一股酒味。民警现场对其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刘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54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原来,在被查处的前一天,刘某饮用了自制的杨梅酒,“这杨梅酒口感不错,就多喝了几杯”。当天早上,虽然还有点酒劲,但他仍开车上高速路。被查处时,刘某追悔莫及。

无独有偶,当天,民警还查处一辆泉州牌照的轿车,驾驶员陈某,以行驶证没带为由,企图逃避检查。经查,陈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26mg/100ml,涉嫌酒驾。原来,当天凌晨4点多,陈某因睡不着喝了几杯啤酒,以为睡一觉酒气就没了。睡醒后就开车出门,不料被查。

厦门高速交警表示,喝酒后,酒精在人体中的一般消散时间为10至20小时,24小时候后则会恢复正常。但查处酒驾的标准并不是根据喝酒的时间来判定,只要体内酒精含量超标,开车上路仍属于酒驾。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喝完酒尽量隔一天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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