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 写一份保证书 即可移出“黑名单”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瑞景商业广场管理中心,物业经理李先生表示,因赵先生未将车停在停车位上,工作人员经劝导无效后,他们就在系统中将该车的车牌设置为“不合法车牌”,也就是相当于将该车“拉黑”,让它无法进入商场停车区域。 “车主既然要把车停进来,就要配合我们的管理,把车停到停车位上。如果没停车位了,就应该把车开走,而不是乱停车。如果不配合管理,那我们就不欢迎他来。”李先生表示,将车辆“拉黑”只是一种手段,目的在于提醒车主要配合管理。 李先生还表示,可以将赵先生的车从“黑名单”中移除,但前提是赵先生要写一份保证书给他们,保证下次驶进瑞景商业广场时不会乱停车。“如果当时我们的工作人员态度不好,或者说了不该说的话,我们会向他道歉。希望他来找我们一下,坐下来当面沟通这件事。” 律师 车主要守规则 但物业做法亦不妥 物业管理方是否可以将赵先生车辆“拉黑”?福建金海湾律师事务所主任郑志宁认为,作为公共场所的物业管理企业,没有权利禁止客户正常进入。 福建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律师颜云青认为,针对赵先生车辆被“拉黑”一事,物业除非获得小区或者小区业委会的特别授权,否则并没有禁止汽车进入小区的权利。不过,瑞景商业广场应该具有公共场所性质,是对公众开放的,颜律师表示不认同物业管理方的做法。但颜云青也表示,市民开车进入公共场所时,应当遵守该场所的管理规则。 |
相关阅读:
- [ 09-11]厦门瑞景社区垃圾投放点从50个锐减至9个续
- [ 03-03]厦门瑞景社区家校社联合欢聚闹元宵 亲子家庭做花灯
- [ 12-10]和谐邻里节暨“美丽瑞景”首届社区文化节活动昨日举行
- [ 04-02]思明瑞景社区成立邻里志愿联盟 助力文明城市建设
- [ 04-01]厦门瑞景社区组建邻里志愿联盟 合力共推社区创建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