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记者从厦航获悉,10月28日,厦航冬春航季已开始执行新制定的《国内运输票价适用条件》,针对旅客购票时的关注焦点,制定客票变更、退票优惠政策,降低旅客客票变更、退票支付的费用,为旅客提供真情服务。
东南网11月1日厦门讯(通讯员 温晖)记者从厦航获悉,10月28日,厦航冬春航季已开始执行新制定的《国内运输票价适用条件》,针对旅客购票时的关注焦点,制定客票变更、退票优惠政策,降低旅客客票变更、退票支付的费用,为旅客提供真情服务。 据了解,此次厦航新版《国内运输票价适用条件》主要有三大调整:修订变更、退票收费时间节点和阶梯费率。将原先“起飞前、起飞后”两档退改标准调整为四档,即“航班起飞前168小时(7天)”“起飞前168小时(7天)至48小时”“起飞前48小时至4小时”及“起飞前4小时内与起飞后”,并根据不同的时间节点和票价水平,制定相应的阶梯收费费率;松绑特价机票“三不得”(不得变更、不得退票、不得签转)规定,即特价机票也可以变更和退票;调整变更、退票费计收基准;将原先使用 FD 票价(黑屏公布票价)作为计收基准,调整为以旅客实际支付的票价作为变更、退票收费的计收基准,并取消淡旺季不同的变更、退票收费标准,使用统一的收费标准。 |
更多>>相关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