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掀热潮 市纪委开展“六个一”活动推动贯彻落实 六个一 学一次《条例》原文、讲一次纪律教育党课、重温一次入党誓词、举办一次专题研讨、组织一次纪律知识测试、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 厦门日报讯(记者 何无痕)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后,厦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迅速掀起学习热潮。近日,市纪委出台《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实施方案》,就推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进一步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宣传宣讲进行动员部署,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 《方案》指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充分认识《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章党规、宪法和监察法结合起来,学出坚定信念、学出使命担当,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 学习《条例》是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学习的过程就是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意识的过程。为压实压细《条例》学习,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根据《方案》要求,各单位要组织开展《条例》学习教育“六个一”活动,即学一次《条例》原文、讲一次纪律教育党课、重温一次入党誓词、举办一次专题研讨、组织一次纪律知识测试、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制定周密学习计划,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同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助同级党委(党组)抓好本地区本部门的学习教育工作,配合组织好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工作,配合组织部门和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有计划开展集中学习培训。 作为当前宣传思想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广泛开展宣传宣讲,明确宣传重点,拓展宣传阵地,创新宣传方式,配合宣传部门加大宣传力度,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迅速在全市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热潮。同时,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落到实处。要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进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此外,厦门市还将以强有力的监督问责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地生根。学习贯彻《条例》情况将纳入日常监督、巡察和派驻监督范围,重点检查是否认真传达部署、是否按照“六个一”的要求组织学习教育,是否有明确具体的要求和举措,是否严格按照《条例》确定的指导思想、原则、处分运用规则等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对贯彻执行不力的,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严肃追责问责。要加强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跟踪了解,注意收集、调研、分析贯彻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加强工作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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