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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民专享!0元投保,理赔金厦门最高,可达57.6万元

2018-10-29 17:13  来源:今日海沧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投保的计划生育家庭户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所有被保险人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没有违反计划生法规、规章2、主体承保对象为年龄在60周岁以下(出生时间1958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保险费用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费为每户100元,每户购买1份;计划生育失独家庭(40周岁以上)增加1份疾病保险,每人300元,均由海沧区政府财政支出。

政府买单,海民受益
又一波福利来了!
海沧区计划生育家庭户意外伤害保险
开始投保了!
符合条件的家庭人人有份
全部免费!免费!免费!
住院、受伤等都能理赔
其中,意外残疾、烧伤保障达57.6万
厦门最高
现在就和海沧君一起来仔细了解下~


1
保险对象


户口登记地在海沧区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计划生育家庭户,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身体健康者,以户为单位参保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


注意:投保对象条件!


投保的计划生育家庭户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所有被保险人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没有违反计划生法规、规章
2、主体承保对象为年龄在60周岁以下(出生时间1958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直系亲属符合政策的挂靠年不超过75周岁(出生时间1943年10月1日之后)
3、户口登记地在海沧区的计划生育家庭户(户口登记时间止2018年9月30日)


保险险种


根据厦门市计划生育协会、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签订的《业务合作协议书》,经政府采购程序通过,使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国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国寿附加绿洲团体重大疾病保险》险种,作为海沧区计划生育保险的具体实施产品。


保险费用
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费为每户100元,每户购买1份;计划生育失独家庭(40周岁以上)增加1份疾病保险,每人300元,均由海沧区政府财政支出。


不需要花钱!不花钱!不花钱!只要符合条件都能享受!


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为1年,自2018年10月1日0时起至2019年9月30日24时止。


上报时限
由各村(居)相关工作人员负责摸底、审核和登记上报。目前,入户宣传和上报工作已经开始。有需要的海民可到户籍所在村/居委会服务点进行咨询。


所有参保对象名单由村(居)统一公示,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视为同意公示结果,逾期不再受理。2018年11月20日之前统一上报参保名单。


保障金额


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包括意外身故、意外残疾、意外医疗等保险责任。保额最高57.6万元每户,全市最高。


另外,失独家庭增加了疾病保险保障。其中,住院津贴可达230元/天/人。


2


大家最关心的是
参保的意外险
可以保障哪些意外伤害?


注意!
这些情况不能理赔!


3


一旦出现意外
要怎么理赔?
有问题找谁了解?
这些村/居理赔服务点
以及联系人要记牢!


4


很重要、很重要的理赔资料
一定要准备齐全!
其中,要注意的是
针对失独家庭的意外理赔
还需要不同的理赔资料


海沧区是厦门市首个推广计生家庭意外伤害险的行政区,自2011年试点成功后,逐步推广完善,目前已成为全市最早、覆盖最广、保额最高、办理最快的项目品牌。


近年来,海沧区计生协会始终把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作为“生育关怀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和惠及计生家庭的一项民生工程来抓,辖区内受益人群逐年提高。自2017年开始,参保对象覆盖到全区符合计生政策家庭100%,参保计生家庭49104户,人数近15万人。


政府买单的家庭意外伤害险,让海沧区计划生育家庭在关键时刻能够多一份支持、关心与帮助,增强家庭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也赢得了海民们的一致赞誉。


文案/编辑:陈亚丽
资料/图片:海沧区计生协会
校对:暨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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