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市场体系 推进节能减排
厦门不断深化排污权交易制度改革,切实助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
排污权交易制度改革创新为重点项目落地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图为软件园三期建设场景。 (记者 王火炎 航拍器摄)
位于翔安的银鹭集中供热项目是从排污权交易制度改革中获益的环境基础类设施建设项目。(供图/市环保局)
厦门日报讯(记者 黄璜 通讯员 余佳伟)排污权交易,是指在一定区域内,在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允许排放量的前提下,内部各污染源之间通过货币交换的方式相互调剂排污量。落实排污权有偿使用,督促企业落实生态环保主体责任,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排污权收储工作,为“双千亿”工作、重点民生项目提供强大的支撑……如今,排污权交易制度改革已经成为厦门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一大重要抓手。
自2014年5月起,在我省统一开展的8个行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基础上,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市环保局大胆创新,率先全省启动了工业全行业排污权交易工作。作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厦门深入推进排污权交易制度改革,在一系列创新机制的引领下,健全生态保护市场体系,树立环境资源有价理念,促进企业从“要我减排”向“我要减排”转变,探索设立专项资金,鼓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源头减排,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为生态环境减负,为经济社会发展腾出空间,真正实现绿色发展。
更值得一提的是,厦门还将排污权交易制度改革与深化“放管服”改革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升排污权核定、审核、收储、出让等各个环节的效率,通过优先保障、简化流程等创新机制,为重点项目、民生工程的落地以及小微企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助力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建设。
关键词1
有法可依
构建排污权交易制度政策体系
自开展排污权交易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展开高位协调,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政策体系得以顺利构建。2015年11月26日,市环保局印发《厦门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核定管理办法(试行)》,为全面做好排污权核定提供依据。2016年9月9日,市政府印发《厦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18年10月13日进一步修订,明确了排污权的核定、分配、交易、收储及出让等具体工作要求,为排污权交易的深入推进提供了有力支撑,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在此基础上,市环保局印发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制定《厦门市排污权储备和交易管理工作手册》,科学指导排污权工作的开展,明确排污权核定、新增排污权审核、许可证登载、排污权交易、政府收储和出让等各项程序,规范排污权交易工作的开展。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建立健全,不仅促使新(改、扩)建项目建设单位认真做好排放总量需求测算,减少总量资源的占用,排污权纳入排污许可管理,也促进了工业污染源监管从“浓度”控制向“浓度”“总量”双控的转变,对提升环保监管水平,改善环境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
不仅如此,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厦门还划拨专项资金开展排污权核定工作,并在全省率先成立排污权储备和管理技术中心,负责全市排污权核定、储备与出让、新增排污权审核、排污权指标调度等管理工作。2016年,厦门又围绕排污权交易工作推进的重点和难点,将年度排污权重点工作任务纳入各区生态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量化考核指标,切实提升相关人员的履职意识,确保各项机制落地见效。
关键词2
探索创新
排污权交易制度改革先行先试
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进程中,厦门始终发扬敢闯敢试、先行先试的特区精神,勇于创新、善于突破,形成了一个又一个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排污权交易体制改革也不例外,在我省统一开展8个行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厦门率先全省启动了工业全行业排污权交易工作,即要求所有工业新(改、扩)建项目新增排污权需在环评审批前通过交易取得,全面推动企业采用清洁技术生产,从源头减少污染排放。这一探索实践,再一次为全省推行此类工作奠定了基础、提供了经验。
在排污权交易制度改革的推进过程中,创新依然是贯穿始终的主旋律。首先,厦门率先引入第三方合作机制开展排污权核定,将全市需核定企业按区域划分为四个项目,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全面开展现有工业企业初始排污权核定,确保了核定的效率和公正性、准确性,赢得了各方认可。
此外,厦门还探索将排污权收入纳入环保专项资金统筹管理,对清洁生产项目给予一定资金补助,引导企业源头控排、主动减排。为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厦门充分发挥排污权的金融属性,与金融机构协调开展以企业购买的排污权为抵押物的贷款业务,并初步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工作规范和业务流程,真正盘活了排污权这一“无形资产”。如此一来,企业也有了更多资金持续用于设备购置、技术改造等,得以抓住先机实现转型升级。
通过机制创新,“环境资源有价”的理念也得以更直观地展现在企业面前,引导他们着力通过节能减排创造社会价值和经济效益,真正形成良性循环,切实助力经济社会的绿色腾飞。
关键词3
简政便民
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11日中午,市环保局召开局长办公会,就两个新建项目的储备排污权出让申请进行专题研究。会议开到当日13时许,结果出来了——士兰明镓化合物半导体芯片制造项目、全磊光通信与智能传感芯片产业化项目双双获得储备排污权优先保障。为加强与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的业务对接,市环保局还专门建立微信讨论群,及时沟通、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确保这两个重点项目能够尽快落地实施。
今年以来,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各项工作,厦门排污权交易制度改革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重点工程、民生项目得到了储备排污权的优先保障,得以第一时间落地。不仅如此,市环保局还积极协调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委托其将储备排污权出让给符合条件的小微排放项目,企业取得排污权的周期由原先10个-15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3个工作日。厦门在释放政策红利的同时,也让广大积极落实产业转型升级和节能减排的企业,体会到“放管服”带来的高效便民。
通过对“十二五”期间关停企业排污权的全面梳理,厦门目前已先后收储41家关停企业的排污权指标,并顺利将储备排污权出让保障银鹭片区集中供热、天马微电子二期、通富微电子、东部垃圾焚烧发电等8个市重点项目以及186个小微排放项目,有效助力“双千亿”工作的推进,切实为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注入强劲动力。
【大事记】
2014年5月至2015年9月
厦门率先全省启动工业全行业排污权交易工作,并成立专门管理机构——厦门市排污权储备和管理技术中心,负责全市排污权的管理协调工作。
2015年10月至2016年9月
厦门制定初始排污权核定工作方案,引入第三方机构评估机制,同步开展新(改、扩)建项目新增排污权审核、排污权收储等工作,努力保障重点工程、民生项目顺利落地实施。
2016年9月9日
市政府印发《厦门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工作,试行期两年。
2018年5月
《厦门市排污权储备和交易管理工作手册》出炉,排污权交易与环评审批、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等制度正展开全面衔接,排污权有偿使用收入的使用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相关工作业务流程也进一步规范。
2018年10月13日
市政府修订《厦门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排污权交易、排污权划转、储备排污权出让的原则和规定,并将小微排放项目纳入储备排污权出让范围。
【亮彩数字】
6662.47万元
截至2018年9月底, 244家企业通过交易平台取得所需排污权指标,合计成交金额6662.47万元。
194个项目
截至2018年9月,厦门储备排污权共出让保障194个项目建设,其中8个为市重点项目,186个为小微排放项目。
1个-3个工作日
市环保局积极为小微排放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企业取得排污权的周期由10个-15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3个工作日,进一步提升了“放管服”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