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策引导下,厦门市创新动能显著提高,并减轻了企业税负。图为万仟堂研发场景。 厦门晚报讯(记者 王贵溪)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非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从50%提高到75%。至此,75%的比例惠及所有研发企业。今天,市科技局通过本报解读这项惠企政策。 近年来,厦门市科技和税务部门落实优惠政策,更精准地为企业科技创新进行减税,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产业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科技和税务部门联动 帮助企业用好优惠政策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实施10年来,市科技局联合市税务局开展了形式多样、规模不等的专题培训,每年联合组织一场大型专题会,深入各区开展中型培训,同时组织更灵活的小班培训。为了让更多无法参会的企业及时学习政策,近两年,培训视频都即时上传市科技局等网站,累计网上播放次数超万次。 目前,两部门已着手联合制订《厦门市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鉴定办法》(暂名),明确研发项目的鉴定范围、鉴定内容、鉴定程序和方式等,统一规范研发项目鉴定流程,保障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准确落实,目前正在试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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