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杂货店货越卖越亏怎么回事 原来是供应商伪造送货单骗钱

2018-10-18 20:04  陈万泉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货越卖越亏怎么回事 原来是送货单有猫腻

供应商罗某伪造单据骗钱,因涉嫌诈骗罪被追究刑责

漫画/刘哲姝

厦门晚报讯(记者 陈万泉 通讯员 同检)刘女士是厦门同安一家杂货批发店的老板,今年初,她发现自己把货卖完了,却是越卖越亏。原来是供应商罗某伪造送货单据进行诈骗。案发后,罗某免掉刘女士未结货款4万余元,罗某家属帮其退赔钱款15万元,取得刘女士的谅解。

近日,厦门同安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罗某提起公诉,经法院一审判决,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该判决已生效。

首次收货时发现价格低

店老板爽快签字继续合作

刘女士和吴先生夫妻俩在同安经营一家杂货店已有13年,2017年10月下旬,他们开始向供应商林某(在逃)进货,林某派罗某送货,货物主要是可乐、红茶、绿茶、啤酒等饮料。第一次收货时,刘女士发现这些货质量完好,价格还总比市场价低一些,就在送货单上签了字,并爽快答应与其继续合作。

送货单一式三联,分别为白色、红色和蓝色,其中白色留底,罗某拿走了红蓝两联后,把整本送货单交由刘女士保管,并约定送货几次后再一起结算。每次结账时,罗某的老板林某出示的蓝联上都有店家的签名,与留在刘女士那里的白色底单在数据上也完全一致,刘女士便没有怀疑,每次都按照送货单进行结算。而在结算之后,林某都会当面撕掉送货单据表示账目已清算。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