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讯(记者 晋君)在今年重阳节前夕,厦门市老龄办发布了《厦门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中期评估报告》。报告从厦门市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健康支持体系、老年消费市场、老年宜居环境建设、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八个方面,汇报了“十三五”以来厦门市老龄事业发展大格局。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厦门市围绕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落实全国、省、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补老年民生短板,推动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增进老年民生福祉,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指数。 亮点1 高龄津贴标准全省第一 按照全市统一的户籍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具有本市户籍年满80周岁的老人都可享有高龄津贴,发放标准为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100元;90—99周岁200元;100周岁以上1100元。高龄津贴标准全省第一、全国前列。机关、企事业离退休人员70周岁起还可享受100元以上的高龄津贴。 独生子女或农村两个女孩的父母年满60周岁每人每年可领取奖励扶助金1800元。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每月领取1200元以上的特别扶助金。城乡居民丧葬补助金标准为2500元。残疾老人生活困难补助360元/月/人。 亮点2 养老机构落实医养结合 厦门市积极出台政策推进医养结合,鼓励社会资本兴办老年、康复、护理院(站)、临终关怀等医疗服务机构。支持养老服务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对具备医疗服务从业资质的社会资本养老机构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医疗设备补助。每张养老床位每月可以从医保刷卡消费1200元额度。 全市现有的35家养老机构中,已有32家可以为入住的老年人提供不同形式的医疗服务,医养结合占比91.42%,25家内设医疗机构。 亮点3 30个小区适老化改造 市老龄办以适老化改造为切入点,推动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率先在思明区海洋新村完成首个市级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 去年,市老龄办在思明、湖里两区9个社区开展试点,对小区公共环境和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去年底,住建部在我市召开老旧小区改造现场会,对厦门市适老化改造给予肯定。 今年,市委、市政府将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市改造30个小区。 亮点4 全市老年学校近400所 厦门市积极落实老年教育发展规划,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积极开展“五有”老年学校创建工作,推动基层老年学校规范化建设。 目前,厦门市已有老年大学(学校)392所,其中基层老年学校381所,老年教育人数达7.09万人,占户籍老年人口的20.94%。 在加强老年人体育健身方面,目前,厦门有市级康乐家园206家,省级63家。98.85%的社区均已成立社区老体协,老年人健身比例达到65%,个别区甚至高达80%。 除市老年活动中心外,全市还有老年健身点952个,健身纳凉点1340个,人均体育场地面积2.2平方米。 (数据来源截至今年6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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