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三层架构成“合作关系”维权难度系数大 针对此次事件,福建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张志龙律师称,作为我国电子商业发展进程的重要环节,网络平台、“工会”、主播之间形成的三层环节,且因主播多作为兼职行业的特点,可被认为是“合作关系”。“我国法律保护所有公民的合法权益,绝无对实体或电子商业从业者的保护差别。”张律师表示,“但合作关系的维权难度系数更大。” 张律师提醒,市民在日常行事中,要树立法律意识、合同意识、证据意识,尤其从事网络主播行业,应与所属“工会”(经纪公司)签订劳务合同,保障自身权益。 认清直播套路 套路A 工作人员假扮粉丝 怂恿游客“打赏” 据透露,主播收到的‘礼物’,很多平台会抽取50%以上的提成,‘工会’也要抽成,主播的提成在40%左右。 某些平台还常常组织工作人员假扮“粉丝”,在主播的直播间内留言,炒热气氛、“怂恿”游客给主播“打赏”。通过这种方式来刺激更多的游客进行消费。 套路B 开出“刷榜单”功能 主播自己刷单领奖励 直播平台会时常推出“抢榜单”等活动,刺激粉丝消费。但也有主播注册“小号”利用夜间疯狂刷单。平台认为这一行为带来了损失,而主播则认为抢榜单的技巧是公司人员教授并默许的,不应质疑“礼物”由谁送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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