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地砖下流淌着黄绿色污水
执法人员火眼金睛识破端倪,电镀企业两次超标违法排污被抓现行
执法人员对厦门正福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总排口进行采样。
海西晨报讯(记者 曾昊然 通讯员 陈堃)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小流域整治和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厦门市环保局今年以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小流域和黑臭水体周边区域环保专项执法检查,识破了违法行为的端倪。
发现污水顺藤摸瓜
2018年1月23日,同安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同安区埭头溪流域进行巡查时,发现同安工业集中区集贤路一带的污水井中有黄绿色污水流动,立刻意识到,这可能是周边企业产生的重金属废水未经处理就排入了市政管网。
当排查到位于湖里园22-23号的厦门正福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时,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外排总口出水正常,但污水站门口地面有一处地砖有重新铺过的痕迹,且该处比周边地面高,凭着职业的敏感性,同安执法大队立即组织工人挖开路面,一根埋在地下50厘米处的PVC管道露出来,破开管道,管道里面正向外排放大量呈黄绿色的疑似重金属废水。执法人员随即对污水采样。
经厦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检测分析,1月23日该公司在正常生产时,超声波废液收集池外排PVC管内重金属污染物浓度为总镍9.33 mg/L、总铜27.3 mg/L、总锌122 mg/L、总铬87.5 mg/L、六价铬5.63 mg/L,均严重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针对该公司超标排放污染物问题,同安环保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对当事人顶格处罚100万元,并对其涉嫌污染环境罪的行为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突击检查抓个正着
4月18日,厦门市环保局及环境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市局领导的带领下,突击检查本应停产整治的厦门正福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执法人员向企业工作人员亮明身份并表明来意,但该公司迟迟不开门。执法人员果断打开企业总排放口井盖,发现总排放口正在外排生产废水,执法人员立即采样,并全程录像。之后,在执法人员的耐心劝说下,企业工作人员让执法人员进入厂区进行检查,发现几条生产线都处于生产状态,企业人员辩解称目前已整改完毕,执法人员随即对企业设施排放口进行采样。
4月25日,同安环保局收到厦门正福表面处理有限公司4月18日采样的监测报告,报告显示该公司总排口重金属污染物浓度为总镍14.2mg/L、总铜13.9mg/L、总锌23.8mg/L,均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十倍以上。同安环保局当晚对该公司相关产污设施进行查封扣押,厦门市环境执法支队再次对其超标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支队对其顶格处罚100万元,并对该公司涉嫌污染环境罪的行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练兵”成绩单
企业排放污染物超标被查封
2018年1月4日,厦门市环境执法支队海沧环境执法大队与海沧环境监测分站,联合对厦门汇邦五金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海沧环境监测分站在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总口采集水样1个。2018年3月1日,厦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出具的《监测报告书》显示:该公司于2018年1月4日排放的污染物中,总镍因子浓度为8.91mg/L,是规定排放标准的17.82倍。3月5日,厦门市海沧环境保护局责令企业立即改正超标违法行为,对该公司处以15万元罚款。3月8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的阳极氧化生产设施实施查封,查封期限为2018年3月8日起至2018年4月7日止。4月20日,厦门市海沧环境保护局依法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环检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被罚款
2018年1月24日,厦门市环境执法支队接厦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电子邮件通报“厦门市集美区杏全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存在未按相关技术规范进行排气污染检测,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支队接厦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通报后立即展开调查。
经核实,厦门市集美区杏全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在2017年12月19日至26日期间,对车牌号闽D88999等10辆机动车(其中闽DZ982A、闽DQ079H系轻型柴油车,挂蓝牌;其余8辆系重型柴油车,挂黄牌)进行排气污染检测时,未按《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在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加载减速法排气烟度排放限值》的相关规定将采样探头插入受检车辆排气管即进行检测,出具虚假《在用汽车加载减速法排气烟度检测报告》,符合未按相关技术规范进行排气污染检测,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违法所得为860元。
环保部门依据相关法规,对当事人处罚款人民币30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860元,合计罚没款300860元整。处罚决定书于2018年4月4日送达生效,当事人已在规定期限内缴清罚没款,并已追回部分涉案车辆重新检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