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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了雇主8.6万元 厦门一保姆被判刑三年罚金5000元

2018-10-10 17:21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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悔不该

偷了雇主8.6万元 保姆被判刑三年

厦门晚报讯 (记者 彭菲 通讯员 湖法宣)家中的现金不翼而飞,两个保姆同时被警方锁定为嫌疑人,最终证实是其中一名保姆干的。近日,这名保姆尤某在厦门湖里区法院受审,因犯盗窃罪,她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尤某今年49岁,从老家来厦门做钟点工,被家住江头的李先生雇请打扫卫生。今年4月底,尤某打扫主卧时,趁主人不注意,盗走抽屉里的现金,包括人民币、港币、美元、澳币,折合人民币共计8.6万余元。得手后,尤某并没有将现金带回暂住处,而是藏匿在住宅楼的地下室。直到5月初,李先生才发现现金不见了,于是向警方报案。

警方把目标锁定在尤某和李先生家的另一名保姆身上。眼见无法再隐瞒下去了,5月7日,尤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一开始,尤某只说会还钱,但并没有交代钱去哪里了。直到第二天,她才如实供述了整个盗窃的经过,并带民警前往地下室把藏匿的现金全部归还给了李先生。

法院审理认为,尤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盗窃罪。由于她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可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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