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猫头鹰飞进厦门一居民家中 差点被当宠物关起来

2018-10-10 07:40  彭怡郡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海西晨报讯 (记者 彭怡郡)“这是国家保护动物,我们会把它带去放生的。”面对舍不得猫头鹰的女孩,林业人员安慰说。最终,女孩和猫头鹰说再见,告别了这短短两日的缘分。

7日晚上,一只猫头鹰飞进家住厦门镇海路附近的黄女士家。黄女士的女儿很喜欢猫头鹰,想把它养起来当宠物。考虑到猫头鹰长时间没有进食,隔天一早,黄女士上网查询猫头鹰的食物,才发现猫头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我们应该把猫头鹰转交给林业人员。”听到妈妈这样说,小女孩伤心不已。但为了让猫头鹰能得到更好的照顾,小女孩同意了。

林业人员向女孩讲述了猫头鹰回归自然前需接受的照料。女孩放下心来,和猫头鹰告别。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