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海沧区> 海沧频道> 今日海沧> 正文
分享到:

40万天价菜单算啥?海沧这张3000万元“全民盛宴”才壕呢

2018-10-04 16:56  来源:今日海沧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2、各村(居)申报的工程类、货物类项目,政府财政资金占比不高于60%,社会捐赠或村(居)民投工投劳等社会资源资金投入占比不低于40%。街道提交区“社会+”民生微实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可由村(居)党委牵头组织实施。

这段时间,一张消费数十万元的天价菜单,在朋友圈刮起了一阵“豪门盛宴”。别着急,海民朋友们,咱们数以万元计的“天价菜单”也来了,而且是一年3000万元,还是政府“买单”哦。


3000万元/年
消费对象:全体海沧人;
模式:群众点菜、政府买单。


这才是真正的“全民盛宴”
有木秒杀它滴赶脚?
↓↓↓


这张一年3000万元的“全民盛宴”
怎么“吃”呢?
其实,它是海沧区日前实施的
一份“社会+”民生微实事工作方案
主要解决村(居)群众亟需解决的民生缺口
明年正式启动
今年各街道先行开展试点


相对以往自上而下、规模较大的民生工程,此“缺口”是自下而上收集、规模较小的民生项目,也就是各个村(居)根据自身迫切的民生需求,向上申请相应的建设项目。这种“群众点菜、政府买单”的模式,相比以往更加细微深入、效率高。


1


“菜单”范围涵盖这些领域


三大类
服务类、货物类、工程类


五小项


消除隐患项目——
完善村(居)安全防护、增强群众安全保障


村居环境整治项目——
提升村(居)绿化品质、改善村居居住环境


文化体育娱乐项目——
健全村(居)文体设施、丰富群众娱乐生活
群众生活关爱项目——


增强群众自助互助、提升群众综合素养


村居公益事业项目——
促进村(居)融合发展、推动村居公共服务


备注


原则上不含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等其他社会主体应承担职责范围内的项目,不与市、区政府在建、拟建的政府投资项目重复。


2


“菜单”分配
每个村(居)一年约70万元


目前,海沧区有43个村(居)
每个村(居)一年平均分配约70万元
就是说
一个村(居)一年的“消费”不超过70万元


方案还规定:


1、各村(居)一年申报的服务类项目数占比,不低于自身总项目数的40%,服务类项目资金占比不低于总项目资金的40%;服务类项目统筹管理或服务经费占预算比例,最高不得超过预算总额的10%。


2、各村(居)申报的工程类、货物类项目,政府财政资金占比不高于60%,社会捐赠或村(居)民投工投劳等社会资源资金投入占比不低于40%。


3、服务类和货物类项目单项资金,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工程类项目单项资金原则上不超过40万元。


4、每个街道每年社会力量参与的项目数不低于总项目数的1/3,总数不能少于一个。


3


“菜单”还有“以奖代补”
最高20万元


“社会+”的意思是,鼓励社会多方参与


目前在海沧
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已蔚然成风
有两岸义工联盟、三都教育促进会
……
举不胜举


在“社会+”民生微实事工作上,海沧区继续鼓励农村“新乡贤”、社会能人以及企业家等,捐款资助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重点优抚、老人日间照料、开办老人灶等公益事业。


对于那些有社会力量捐款资助的项目,政府同步按照1:1的“以奖代补”方式,给予项目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资金补助。资金补助仍是用于对应的项目建设。


4


“菜单”申请流程图
已构成四级运行体系


目前,海沧区已成立了“社会+”民生微实事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民政局、发改局、建设局、财政局、农林水利局、交通局以及各街道等部门为成员,形成了“社会+”民生微实事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民政局牵头、街道负责、村(居)实施的四级运行体系。


项目审批采取分级审批制度:


服务类、货物类项目使用资金在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工程类项目使用资金在40万元以下(含40万元)的,村(居)组织在充分征求挂钩村居的街道领导、村(居)“两委”成员、党员代表、居民代表及老人协会等意见后,报送街道审批。


街道提交区“社会+”民生微实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可由村(居)党委牵头组织实施。
服务类、货物类项目使用资金超过20万元(不含20万元)、工程类项目使用资金超过40万元的,超出部分由各村(居)自筹解决。


遵循“谁审批、谁监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切实保障专项资金运行安全。


项目专项资金不得用于村(居)组织办公经费、各类奖金津贴以及福利补助等方面的费用支出;严禁擅自改变使用范围、挪用侵占专项资金、利用虚假材料骗取专项资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


5


项目实施,在政府资金投入之后
服务类应在1个月内开展
工程项目应在6个月内完工


?服务类项目采购:按照海沧区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和集中采购的有关规定,鼓励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参与。


?货物类项目采购:按海沧区政府集中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工程类项目采购:街道办事处要依照海沧区小额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以及政府集中采购有关规定,组织街道办相关部门实施,并对发包行为进行督导,对涉及国家强制标准的器材、设施,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指导。项目实施完成后,应明确后续管理保养单位及责任。


6


资金由街道直接拨付
全程接受“2代表1委员”和群众的监督


项目完成后
资金使用情况和实施效果在村(居)进行公示
同时
构建区级抽查、街道自查的项目督查机制
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
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上报


另外,各街道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辖区“2代表1委员”、村居党员、村(居)民代表以及有关项目专家等,开始项目实施情况公众满意度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开。


区“社会+”民生微实事工作领导小组每年组织各街道,采取村(居)民评议、专家评议等多种方式开展年度优秀项目评选工作,对获评优秀的项目列入”社会+“民生微实事项目库进行推广。


这是海沧为民办实事、
打通服务群众最后100米的“升级版”
这个最壕的“全民盛宴”
值得我们每一个海民期待


文案/编辑:彭建文
图片:网络
资料:海沧区民政局
校对:暨王月


更多>>相关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