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 通讯员 耿致慧)法定节假日10月1日至10月7日期间,厦门税务的网上申领发票配送中心暂停受理申请。市税务局昨日提醒说,发票配送中心将于10月8日恢复服务,节日期间,企业可照常通过多种渠道进行网上购票申请,但税务部门不会受理。 据了解,为迎接国庆长假,税务部门在节前已做好应急措施,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通知企业,提醒企业实时关注发票结存状态,预估好用票量需求,在节前尽早提交发票领用申请,以备足所需用票量。同时,为确保纳税人的用票需求,税务部门也与EMS中国邮政速递物流紧密联系,9月30日16时后至10月8日上午10时前的购票申请,将被统一安排在10月8日当日通过EMS进行配送。 税务部门提醒,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71号公告,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的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纳税信用等级为B级的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2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以上两类纳税人如需购买超过本月发票票种核定的增值税发票用量,可携带相关材料到税务机关办税大厅领用。 网上申领发票渠道 1.登录厦门税务网上办税服务厅的官方网站(http://www.xmtax.gov.cn/)→输入税号、密码、验证码→选择“发票申领”。 2.关注“厦门税务”微信公众号→“我要办理”→“发票验旧申领”→输入税号、密码、验证码。 3. 添加“厦门税务掌上办税厅”小程序→选择“发票网上申领”→输入税号、密码、验证码。 4.下载“厦门税务”App→选择“便民办税”→“简便办税”→“发票申领”→输入税号、密码、验证码。 |
相关阅读:
- [ 09-26]2018年厦门市全民健身运动会气排球比赛项目收官
- [ 09-07]明年厦门首批划转非税收入将由税务部门征收
- [ 08-10]党旗引领税心 厦门思明区税务局携手街道上门服务企业
- [ 07-24]厦门集美:“新税务”带来多个新变化
- [ 06-30]厦门海沧税务:加班加点 高效为纳税人申报契税获赞
- [ 06-04]厦税务部门创新税收管理和服务方式 五项办税指标全国第一
- [ 04-18]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税企直通车”开进莲前街道
- [ 12-18]同安区国税局党组书记张翼走访台湾后分享税务经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