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说 若明示相关规则 可为观影者带来便利 “早看晚看,一样要看。买完票后,就算改个时间,影响也不大。”市民熊先生关注了“退改签”通知的发布,他告诉记者,“退改签”的落实,给消费者带来了好处。“热门电影上映,观众可能提前两三天就会买票。时间长,变动大,所以大家对于改签的需求也会比较旺盛。”熊先生说。市民陈小姐也表示,虽然自己“退改签”的情况不多,但如果能有完善的渠道,会方便、安心很多。 市民刘女士则认为,购票时,希望卖方对电影票能否“退改签”以及相关规则进行明确展示。据刘女士描述,有一次,因朋友堵车耽误了时间,待她和朋友进场时,电影已开演20多分钟。“我们看了部‘无头’电影。如果当时能提早知道有‘退改签’的机会,或许还能看晚场的,观影舒适度也会提高很多。”刘女士说。 其实,《通知》中提及的内容,恰是市民所关心的。《通知》指出,全国各影院须在大堂醒目位置公示购票“退改签”须知,以保证观众提前了解相关规定。此外,《通知》还表示,无论是第三方售票平台还是影院自有App,在制定规则时,都要明确是否同意“退改签”,或什么样的情况下允许电影票“退改签”,并在消费者付款前进行提示;若同意“退改签”,还应在规定中明确相关服务流程和服务电话。 专家律师说 进一步建立细则 统一“退改签”标准 既然是票,为什么不能像火车票、机票一样“退改签”呢?在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许东看来,明确电影票能否“退改签”及其规则,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一种保护。此外,《通知》虽不是法律法规或相关政府部门出台的强制性文件,无法带来电影票“退改签”业务全面开放的结果,但作为行业协会发出的通知,也有助于规范行业风气、提升服务质量。 “如果真的遇到突发情况,买了票却无法消费,可能会造成消费者的损失。”许东律师说。当然,在倡导影院支持“退改签”的基础上,为保障买卖双方利益、谢绝恶意“退改签”的消费者,影院在落实退票、改签的过程中,可以参照铁路系统规定,针对退改时间及对应手续费做一些规定,比如收取阶梯状手续费。 “在以前,大家都是确认观影之后才会到电影院买票。现在,随着网络技术进步,消费者可以提前购票,‘退改签’的需求也凸显出来。” 厦门市电影家协会主席、厦门大学人文学院副院长李晓红教授告诉记者,除了《通知》所述内容外,她还建议,进一步建立细则、统一“退改签”标准,尤其是线上和线下不同购票渠道在“退改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实际矛盾。“明确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标准,既保护消费者的观影热情,也保护影院的经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李晓红说,人性化的处理方式,不仅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好的服务,也是影院打造口碑的契机。 |
相关阅读:
- [ 09-26]12家影院只有3家同意 电影票“退改签”遭遇落地难
- [ 09-26]12家影院只有3家同意 电影票“退改签”遭遇落地难
- [ 09-20]电影票退改签要防刷票干扰
- [ 09-20]电影票退改签要防刷票干扰
- [ 09-20]完善电影票“退改签”方案并尽快实施
- [ 10-10]黄金周带火厦门电影票房 相比平时大增4.3倍
- [ 12-14]厦门私人影院超百家 不卖电影票打“影院”擦边球
- [ 03-07]电影票消费习惯悄然改变 自助取票大卖人工售票冷场
- [ 06-18]女子退张不到百元电影票遇上骗子 被骗了两万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