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 大学生创业失败 投资款难要回 撒手锏:拘留决定书 执行困境:被执行人涉嫌 财产转移 小军在大学期间,与校门口一数码店经营者东东共同经营一家数码店。小军投了不少钱,但一直不见回报,双方闹了一年多。今年毕业季,小军终于拿回10余万元执行款。 2016年3月,小军与东东签订了一份《个人股份转让协议书》。根据约定,小军投资14万余元,东东将数码店55%的股权转让给小军。此外,东东应协助小军做店内财产清查,并将全部资源与技术转让给小军;每月最后两日对账目进行核对并结算分红等。 小军创业得到了父母的支持,14万余元投资款陆续到位,但合伙经营的实际情况与小军预期有了出入。东东一手掌握着数码店,既不向小军提供任何清单,也不披露财务状况,且没有分红。很快,两名合伙人因此反目。2017年3月,小军起诉东东。经审理,思明法院作出判决,确认《个人股份转让协议》解除,东东应向小军返还股权转让款、租金、流动资金等共计14万余元。 判决之后,东东坚持不还钱。小军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东东既不报告财产,还将数码店转让给自己的父亲,有转移财产嫌疑。2018年3月,执行法官赴漳州送达执行材料,再次要求东东至法院报告财产。今年7月初东东露面了,当天,思明法院依法下达拘留决定书。 见到拘留决定书,东东紧张了。当天,双方和解,东东一次性返还8万元,加上之前法院从银行账户扣划的2万余元,合计10万余元。尽管已返还了大部分执行款,东东还是在拘留所里待了2天,为自己的“老赖”行为付出了代价。(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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