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区滨海公寓 陈万泉 摄 第二批市级公租房开放申请 面向在厦台湾青年,新增一处房源,10月15日前须报送材料 厦门晚报讯(记者 李小庆)在厦台湾青年看过来!第二批厦门市级公租房开放申请了,有意向并符合条件的台湾青年,近期可自行前往各房源看房。 为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逐步为台湾同胞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待遇”政策,鼓励支持台湾青年来厦就业、创业,根据《台湾青年申请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厦门于近日组织第二批台湾青年申请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工作。 哪些人可以申请? 这批公租房的申请对象为在厦门稳定就业且与所服务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含个体工商户负责人),持有台胞证的45周岁(含)以下台湾青年。 如何申请? 10月1日至8日,有承租意向的台湾青年可自行前往各房源看房。10月15日前,企业申请者,由各企业汇总本单位台湾青年申请需求,向市台胞服务中心(思明区白鹭洲路16号团结大厦510室)报送“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单位汇总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申请者,直接向市台胞服务中心报送“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台湾青年个人申请表)”。 房源分布在哪里? 此次房源主要包括翔安区洋唐居住区、同安区滨海公寓、海沧区海新阳光公寓3处市级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经简单布置后即可入住。其中,海沧区海新阳光公寓为新增加房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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