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本网原创 > 正文

厦门市自国庆起下调5A级鼓浪屿景区门票价格

2018-09-26 10:31:56邹玒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夏菁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9月26日厦门讯(本网记者 邹玒)2018年10月1日起,鼓浪屿的票价将下调。其中联票价格由100元/人.次下调至90元/人.次;日光岩由60元/人.次下调至50元/人.次;皓月园由15元/人.次下调至10元/人.次;风琴馆由20元/人.次下调至15元/人.次;刻字馆由10元/人.次下调至5元/人.次;菽庄花园维持30元/人.次;预计可为游客年减负2000万元以上。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精神,根据国家及省关于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机制以及降低国有景区门票价格政策的要求,为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加快发展全域旅游,推动景区及旅游业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厦门市在定价成本监审基础上,统筹考虑了鼓浪屿景区运营发展、后续自然景观和文化遗产保护修缮和展示利用等综合成本因素,经厦门市政府批准,自2018年10月1日起,降低5A级鼓浪屿景区门票价格。

相关链接

政策解读

1、调整后的价格政策与原来有哪些区别?

本次对鼓浪屿景点门票价格的调整,除菽庄花园票价暂不调整外,其余四个景点的门票价格和联票价格都有不同程度下调。具体详见下表:

2、哪些政策保持不变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关于降低鼓浪屿景点门票价格的通知(厦发改收费[2018]604号)保留了原价格政策中对指导价和优惠政策的相关规定,即:

(1)景区可在政府最高指导价范围内调整具体价格水平,且应当提前3个月向社会公布,并抄报价格主管部门。

(2)景区对学生、现役军人(含离退休军队干部)、残疾人、老年人等游客实行的优惠措施,必须按《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价服〔2016〕317号)和《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转发进一步落实青少年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闽价服〔2012〕60号)相关规定执行。

3、新政策从什么时间执行

按文件通知规定,鼓浪屿降价措施从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

4、新旧价格政策对具体问题如何衔接

一是购买10月1日以前的景点门票,均按降价前的原票价执行;二是在降价文件出台前(9月18日)已购买的10月1日(含)以后预售的景点门票,仍按原票价执行,不退差价;三是在降价文件出台后(9月18日,含当日)购买的10月1日及以后预售的景点门票,按降价后的价格执行。

5、降价后可对游客减负多少

鼓浪屿五个实行政府定价的景点,有四个景点及联票价格实行不同程度的调降,参照2017年鼓浪屿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景点售票情况测算,预计降价后全年可为游客减负约2000万以上。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