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服务 公布技术审查标准 建立争议处理机制 为企业“松绑”,为办事人“解绊”,为市场“腾位”,单靠简政放权还不够,相关配套服务也需立即跟上。 此次流程改革之后,施工图统一交由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其本质是为了避免“一套图纸多头审”。但是相应的,也会有问题出现:审查内容和标准要如何统一?如何确保审批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恰到好处,不会破坏市场的公平呢? 市建设局会同人防、消防等部门,通过制定公布施工图技术审查标准来破题。据悉,经过充分的调研准备,8月31日,也就是《实施办法》发布的前一天,市建设局接连发布了《厦门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试行)》《厦门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试行)》《厦门市岩土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试行)》《厦门市基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试行)》等审查标准,其目的就是想让施工图联合审查有标准可依,能实现“按标审查”。事实上,施工图联合审查实施的近半个月时间,也正因为有了这一系列标准为基础,才确保流程改革平稳过渡,保障审查“公开、公正、透明”。 此外,考虑到施工图审查中可能会出现的技术争议问题,市建设局还建立了相应的协调解决机制。譬如,就近期某工程项目的地下室消防设计问题,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审查机构存在不同理解,影响工程建设进度。争议问题上报后,市建设局立即会同消防主管部门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审查机构和多位技术专家共同会商,有效解决了问题,推进工程建设进度。 重监管 实行联合监督检查 强化过程上报制度 根据“放管服”理念,简政放权后,政府职能的重心从以审批为主的事前监管,变为以监督管理为主的事中事后监管。只有管得好、放得开、放得活,才能为公平营商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在此次审批流程改革中,就将极大发挥“重监管”的作用——市人防办、市公安消防支队等相关职能部门从繁重的技术审查工作中脱身,就能将更多力量放在加强监管上面。在此基础上,市建设局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联合监督检查制度,联合开展监督检查,由以往的“多头管”转变为“联合管”,既方便了参建单位,也加强了监督检查的力量和力度。 与此同时,市建设局还强化审查过程上报制度。《实施办法》强调,审查机构应当将审查意见告知书及审查中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规定的问题上报市建设局,市建设局将依法依规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保障勘察设计质量。 “此次改革,监管部门从技术审查中脱身,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同时,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得到更有力的保障,前期工作效率也得到提升。”市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说,对于监管部门和参建单位而言,此次审批流程制度改革是一次“多赢”的成果,将进一步优化厦门营商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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