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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沧区检察院对青礁村原村主任作出逮捕决定

2018-09-15 08:54  江海苹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李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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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记者 江海苹 通讯员 陈妙妙)日前,海沧区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海沧区青礁村原村主任颜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作出逮捕决定。该案系海沧区检察院受理的第一起海沧区纪委监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6月中旬,海沧区纪委监委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犯罪嫌疑人颜某某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为确保案件实现顺利衔接,海沧区检察院检察官提前介入、熟悉案情、审查证据,就案件定性、法律适用、案件移送等问题,与海沧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进行衔接,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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