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9月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陈捷 通讯员同检/文陶小莫/漫画)赵老板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了“昂贵”的代价,他因拒付700元工资还殴打员工,结果支付了巨额赔偿,还为此被判刑。近日,经同安检察院起诉,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打人的赵老板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他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据了解,案发后,赵老板意识到自己因一时冲动犯下大错,于是在多方组织协调下,主动赔偿了小王87万元,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冲动
员工讨700元工资 老板将他打成重伤
这起案件,只因700元工资而起。原来,被害人小王在赵老板的公司上了5天班之后,因为个人原因离开公司,但他并没有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
于是,小王离职一个半月后,又到公司找赵老板的儿子小赵讨要5天工资700元。
当时,小王说:“老板,我给你们工作,这五天的工资该给我吧?”小赵却说:“不可能,你又没办离职手续。旷工,我凭什么给你工资!”
因此,小赵以小王“没有办离职手续自动离开”为由,拒不支付工资。双方因此吵架,随后发生肢体冲突。这一次冲突,尚未造成受伤。
然而,赵老板得知此事后,第一时间驾车载两名年轻男子赶赴现场。赵老板到场后,双方一言不合,赵老板就伙同两名男子对小王拳打脚踢,直到小王趴在地上再也起不来才收手。经鉴定,小王肠及胰腺破裂,属于重伤二级。
代价
躲藏一年被捕获刑 还赔偿了87万元
案发后,赵老板四处躲藏逃避抓捕,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一年后他最终被公安机关捉拿归案。落网后,赵老板意识到自己因为一时冲动犯下大错,于是在多方组织协调下,主动赔偿了小王87万元并取得谅解。
近日,同安区检察院依法对赵老板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判决,赵老板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检察官分析说,本案中小王讨要700元工资本属一般的劳动纠纷,赵老板作为公司老板本应理性处理此事,但赵老板却未能控制自己情绪,意气用事、企图以暴力方式简单处理劳资纠纷。最终,赵老板不仅赔上巨额金钱还因此获刑,实在是得不偿失。
检察官提醒说,人们有时会因为一句话或一件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所以遇事时千万不要冲动,如果控制不住情绪,随时可能将矛盾激化,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冲动是魔鬼,大家要学会控制好情绪,当与他人发生矛盾或自身利益受到侵犯时,最好的办法是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检察官说法
遇到劳动争议应通过四步骤处理
检察官提醒说,遇到劳动争议,可以采取四个措施处理。
一是协商。劳动争议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应当首先进行协商,以达成解决方案。
二是调解。就是通过企业调解委员会或工会对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进行调解。
三是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当事人未经仲裁程序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是诉讼。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