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9月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陈捷 通讯员同检/文陶小莫/漫画)赵老板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了“昂贵”的代价,他因拒付700元工资还殴打员工,结果支付了巨额赔偿,还为此被判刑。近日,经同安检察院起诉,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打人的赵老板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他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据了解,案发后,赵老板意识到自己因一时冲动犯下大错,于是在多方组织协调下,主动赔偿了小王87万元,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冲动 员工讨700元工资 老板将他打成重伤 这起案件,只因700元工资而起。原来,被害人小王在赵老板的公司上了5天班之后,因为个人原因离开公司,但他并没有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 于是,小王离职一个半月后,又到公司找赵老板的儿子小赵讨要5天工资700元。 当时,小王说:“老板,我给你们工作,这五天的工资该给我吧?”小赵却说:“不可能,你又没办离职手续。旷工,我凭什么给你工资!” 因此,小赵以小王“没有办离职手续自动离开”为由,拒不支付工资。双方因此吵架,随后发生肢体冲突。这一次冲突,尚未造成受伤。 然而,赵老板得知此事后,第一时间驾车载两名年轻男子赶赴现场。赵老板到场后,双方一言不合,赵老板就伙同两名男子对小王拳打脚踢,直到小王趴在地上再也起不来才收手。经鉴定,小王肠及胰腺破裂,属于重伤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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