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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思明法院“踩点”准确 老赖当场还清款项

2018-09-06 08:11  陈佩珊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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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的情人坚称陈某不在家。“车、鞋子都在,再不出来的话就强制执行了。”话音未落,陈某从房间走出来了。他解释,一直在与银行协商,但利息方面未能达成一致。陈某现场提出其他方案,但银行不认可。

执行人员依法将陈某带上警车。车上,陈某意识到严重性,一直打电话,不断强调,若不赶紧还钱,他将被拘留。一番折腾后,他表示当天即可一次性还款180万。

“我刚收回一笔工程款,刚好可以还。要是去年,我真没钱。”陈某的话让执行人员哭笑不得,执行还得“踩在点上”。当晚,陈某一次性偿还了所有款项。

因赖款装载机被封

事态严重才肯还钱

甲公司是煤炭供应商,乙公司长期向甲公司购买煤炭。因乙公司拖欠货款,2016年,甲公司将乙公司告上了法院。经法院确认,截至2015年12月16日,乙公司尚有货款58830元未支付。今年年初,思明法院判决,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支付货款及利息。

之后,乙公司仍赖账。甲公司向思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想将煤炭拉回。因难以执行,执行法官决定走一趟。到了乙公司,执行法官发现公司规模不小。

“工厂这么大,摆明了就是有钱不给。”执行法官当即现场查封两辆装载机,找人将装载机开至空旷处并贴上封条。

没过几天,乙公司就擅自撕掉封条,两辆装载机又投入了工厂生产。7月31日,执行法官再次传唤了乙公司老板,老板指派了一名财务人员出面处理。

“擅自撕掉封条,已经涉嫌非法处置法院查封财产罪。”执行法官告知了该财务人员公司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财务人员将情况转达给了老板。不久后,公司另一名财务人员来到法院,当场还掉了拖欠货款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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