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民生 > 正文

五项出入境便利措施今起施行 公安解答外省人员在厦办理流程

2018-09-01 08:32:38程午鹏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邹玒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日报讯(通讯员 厦公宣 本报记者 程午鹏)今日起,国家移民管理局出台的5项便利措施正式施行,出入境证件“异地办”“就近办”,有效降低社会成本、便利群众。

厦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认真贯彻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要求,积极推动相关便利措施落地,并对其中一些政策落地情况详细解读。

措施1

换(补)发出入境证件

内地居民可异地申请

内地居民可在全国范围内异地申请换(补)发出入境证件。

申请人可按照其户籍地出入境证件申请规定在异地换(补)发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

省外居民办证时限为20日。(注:换发是指因证件到期、证件内页用完等情况重新申请,补发是指因证件遗失、被盗、损毁等情况重新申请。)

厦门实施情况:

●9月1日起,外省人员可在出入境管理支队镇海路办证大厅、五缘湾赴金游办证中心申请换(补)发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手续与户籍地一致。

●原外省人员在厦首次申请出入境证件相关政策不变。

措施2

港澳台团队旅游签注

内地居民可异地申办

内地(大陆)居民可在全国范围内异地办理往来港澳台团队旅游签注。申请人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可在全国范围内申请港澳台团队旅游签注,申办手续按其户籍地规定。

厦门实施情况:

●9月1日起,外省人员可在出入境管理支队镇海路办证大厅、五缘湾赴金游办证中心申请港澳台团队旅游签注。

●外省人员持厦门公安机关签发有效居住证可申请赴港澳台个人旅游签注。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