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 (记者 林雯)厦门企业用电今年迎来“四连降”。据市发改委昨日发布,8月20日,厦门第四次下调2018年企业用电价格,且降价幅度为今年以来最大。 今年以来,厦门已分别在4月1日、5月1日和7月1日三次下调企业用电价格,“单一制”工商业用电价格(1-10千伏)由0.72元/千瓦时下降至0.6712元/千瓦时,累计下降约6.78%。 8月下旬,厦门再度下调商业用电价格。市发改委方面表示,根据省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从8月20日起,厦门“单一制”工商业用电价格由0.6712元/千瓦时下调至0.6408元/千瓦时,每千瓦时降价0.0304元,降价幅度为4.53%。如此一来,今年厦门企业用电的累计降价幅度达到了约11%。据测算,四次降价累计将为厦门企业减负约2.98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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