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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被封后多次转租 当事人近日被法院判刑

2018-08-29 07:36  宗琴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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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晨报讯(记者 宗琴 通讯员集法宣)近日,集美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的案件,判决当事人吴某拘役6个月,缓刑1年。

2011年,厦门某家具公司的黄某以个人名义向厦门某银行贷款4970万元。借款到期后,黄某并未如期还款,厦门某银行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2012年11月,仲裁部门裁决黄某立即偿还借款本金4970万元并支付利息。判决生效后,经多次沟通,黄某依然拒不履行。

2013年5月,集美区法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厦门某银行与被执行人厦门某家具公司、黄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后,在2016年10月,依法将被执行人厦门某家具公司名下土地、厂房等资产经拍卖由竞买人依法竞得。

在拍卖物移交的过程中,十余家公司及个人向集美区法院提交了租赁合同等书面材料,表示已承租厦门某家具公司的厂房,并要求继续使用被拍卖厂房。

原来,厦门某家具公司副总经理吴某在明知土地、厂房等资产已被法院查封的情况下,未经法院允许,擅自将该公司名下部分厂房出租。该厂房经数次转租,最终由十余家公司及个人占用。

2016年11月,集美区法院要求占用人限期腾空被查封厂房,但占用人拒不腾空且继续生产经营。2017年11月,集美区法院联合多家单位对厂房和场地进行强制腾退并移交给竞买人。

2017年11月,集美区法院以吴某涉嫌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法官表示,吴某非法将查封财产的使用权进行处置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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