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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合作赚钱为由骗走两店主13万余元 “富员工”竟是大忽悠

2018-08-28 18:02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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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 刘哲姝

厦门晚报讯(记者 戴舒静 通讯员 谢冬旭)自称电脑店员工的蔡某衣着光鲜,抽着好烟,其实已经被老板开除,还欠下不少外债。为了还债,他竟以“买笔记本电脑送平板电脑”“拉大单一起赚钱”等为由,对隔壁店面的两名店主实施诈骗,得手13万余元。

近日,蔡某因涉嫌诈骗罪被翔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翔安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3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常去隔壁店“混脸熟”

忽悠店主参加“活动”

廖先生在马巷镇郑坂社区经营一家面馆,隔壁是一家电脑店,店内员工蔡某经常过来吃面。一回生二回熟,两人慢慢熟络起来。

去年10月5日,蔡某在闲聊时告诉廖先生,最近某电脑品牌总代理正在搞活动,提货一台3999元的笔记本电脑,再加50元手续费,就可以获赠一台平板电脑。

廖先生当时准备在店里改用平板电脑点餐,一听到有这么优惠的活动,马上就表达了购买意向,并支付了款项。可没过多久,蔡某就把钱还给他,说活动暂时结束了,这让廖先生有点失落。

两个小时后,蔡某又上门告诉他,店里正在筹备另一个活动,如果廖先生愿意“投资”14999元,活动结束后不仅能拿回本金,还可以参加一个抽奖活动,奖品是500元至3000元的现金。廖先生觉得有赚头,就转了14999元给蔡某。之后,蔡某以卡里余额不足为由,先转还他11000元,而抽奖的事也不了了之。但由于蔡某多次将钱款转回,也让廖先生放松了警惕。

以“拉大单一起赚钱”为由,先后“借钱”十多次

接下来的几天,蔡某又以种种理由向廖先生开口“借钱”。

去年10月6日,蔡某给廖先生发了一张微信截图,声称自己从一家知名企业拉到一笔32台电脑的“大单”,每台可以赚500元,但他垫付了6万元以后,已经没有钱了,问廖先生能不能从网上平台先借款2万元给他,利息他来付,赚了钱再分给他。廖先生没有怀疑,按照蔡某的要求借了2万元给他。

过了两天,蔡某又来找廖先生,一脸着急地说,前一天晚上在外面喝酒时丢了手机,虽然报了警,但一时没办法通过手机转钱,而他刚好有两台打印机的订单还未支付,希望廖先生能再借他19000元。廖先生将仅有的12000元转给他,剩下的7000元则通过老婆的银行账户转账。

就这样,蔡某以种种理由,先后十多次向廖先生“借款”近10万元,其中部分款项还是廖先生从多个网上平台贷款的。

声称有房有车有拆迁补偿,其实早已债台高筑

事实上,除了廖先生,蔡某还以同样手段,对另一名店主实施诈骗。在多次讨要未果后,对方报了警。去年10月17日,民警在廖先生的面馆内将蔡某抓获。直到此时,廖先生才发现,自己信赖的蔡某竟然是一个骗子。

为何会让蔡某骗走这么多钱?廖先生懊恼地说,他平时见蔡某穿戴很整齐,抽的也都是中华等好烟,以为对方挺有钱。此外,蔡某还声称家里因拆迁补偿了400多万元,他早已有房有车。“有一次,他找我帮忙,说他的驾驶证被扣30多分了。这也让我相信他确实有车,应该很有钱。”廖先生说。

警方调查发现,蔡某在去年10月8日就被老板开除。老板说,因为蔡某平时没啥心思工作,经常请假,所以雇他两个多月后,就将他开除了。此外,蔡某只负责电脑维修,并未涉及交易,不可能获得电脑配件的供货渠道,而且店里也从未开展过“买笔记本电脑送平板电脑”之类的活动。

到案后,蔡某交代了自己的诈骗事实。他说,由于欠了很多钱,还不上,才想到去诈骗。

翔安区检察院表示,犯罪嫌疑人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30196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故对其提起公诉。近日,翔安法院以诈骗罪,对蔡某判处有期徒刑4年3个月,罚金1万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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