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拉大单一起赚钱”为由,先后“借钱”十多次 接下来的几天,蔡某又以种种理由向廖先生开口“借钱”。 去年10月6日,蔡某给廖先生发了一张微信截图,声称自己从一家知名企业拉到一笔32台电脑的“大单”,每台可以赚500元,但他垫付了6万元以后,已经没有钱了,问廖先生能不能从网上平台先借款2万元给他,利息他来付,赚了钱再分给他。廖先生没有怀疑,按照蔡某的要求借了2万元给他。 过了两天,蔡某又来找廖先生,一脸着急地说,前一天晚上在外面喝酒时丢了手机,虽然报了警,但一时没办法通过手机转钱,而他刚好有两台打印机的订单还未支付,希望廖先生能再借他19000元。廖先生将仅有的12000元转给他,剩下的7000元则通过老婆的银行账户转账。 就这样,蔡某以种种理由,先后十多次向廖先生“借款”近10万元,其中部分款项还是廖先生从多个网上平台贷款的。 声称有房有车有拆迁补偿,其实早已债台高筑 事实上,除了廖先生,蔡某还以同样手段,对另一名店主实施诈骗。在多次讨要未果后,对方报了警。去年10月17日,民警在廖先生的面馆内将蔡某抓获。直到此时,廖先生才发现,自己信赖的蔡某竟然是一个骗子。 为何会让蔡某骗走这么多钱?廖先生懊恼地说,他平时见蔡某穿戴很整齐,抽的也都是中华等好烟,以为对方挺有钱。此外,蔡某还声称家里因拆迁补偿了400多万元,他早已有房有车。“有一次,他找我帮忙,说他的驾驶证被扣30多分了。这也让我相信他确实有车,应该很有钱。”廖先生说。 警方调查发现,蔡某在去年10月8日就被老板开除。老板说,因为蔡某平时没啥心思工作,经常请假,所以雇他两个多月后,就将他开除了。此外,蔡某只负责电脑维修,并未涉及交易,不可能获得电脑配件的供货渠道,而且店里也从未开展过“买笔记本电脑送平板电脑”之类的活动。 到案后,蔡某交代了自己的诈骗事实。他说,由于欠了很多钱,还不上,才想到去诈骗。 翔安区检察院表示,犯罪嫌疑人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30196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故对其提起公诉。近日,翔安法院以诈骗罪,对蔡某判处有期徒刑4年3个月,罚金1万元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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