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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合作赚钱为由骗走两店主13万余元 “富员工”竟是大忽悠

2018-08-28 18:02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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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 刘哲姝

厦门晚报讯(记者 戴舒静 通讯员 谢冬旭)自称电脑店员工的蔡某衣着光鲜,抽着好烟,其实已经被老板开除,还欠下不少外债。为了还债,他竟以“买笔记本电脑送平板电脑”“拉大单一起赚钱”等为由,对隔壁店面的两名店主实施诈骗,得手13万余元。

近日,蔡某因涉嫌诈骗罪被翔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翔安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3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常去隔壁店“混脸熟”

忽悠店主参加“活动”

廖先生在马巷镇郑坂社区经营一家面馆,隔壁是一家电脑店,店内员工蔡某经常过来吃面。一回生二回熟,两人慢慢熟络起来。

去年10月5日,蔡某在闲聊时告诉廖先生,最近某电脑品牌总代理正在搞活动,提货一台3999元的笔记本电脑,再加50元手续费,就可以获赠一台平板电脑。

廖先生当时准备在店里改用平板电脑点餐,一听到有这么优惠的活动,马上就表达了购买意向,并支付了款项。可没过多久,蔡某就把钱还给他,说活动暂时结束了,这让廖先生有点失落。

两个小时后,蔡某又上门告诉他,店里正在筹备另一个活动,如果廖先生愿意“投资”14999元,活动结束后不仅能拿回本金,还可以参加一个抽奖活动,奖品是500元至3000元的现金。廖先生觉得有赚头,就转了14999元给蔡某。之后,蔡某以卡里余额不足为由,先转还他11000元,而抽奖的事也不了了之。但由于蔡某多次将钱款转回,也让廖先生放松了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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